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市民政局 > 公开制度
索引号: 11341600771122858U/202112-00037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民政局政务双微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28 发布日期: 2021-12-28
索引号: 11341600771122858U/202112-00037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民政局政务双微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28
发布日期: 2021-12-28
亳州市民政局政务双微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1-12-28 16:57 信息来源:亳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双微”网民留言(包括上级转办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流程,提高办理、回复工作效率和质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网民留言受理、登记,填写受理事项交办单,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当天交责任单位办理。
  第三条  留言受理当天,与留言人电话或邮件联系,核实相关信息,告知受理与交办情况。
  第四条  承办科室接到交办单后,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办理,办理结果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在规定时限内反馈至局办公室。
  (一)对于咨询、建议类留言件,承办单位应于接到交办单后1天内反馈办理结果,最迟不得超过2天。
  (二)对于一般性投诉、反映类留言件,承办单位应于接到交办单后3天内反馈办理结果;办理情况复杂的网民留言5天内反馈办理结果。
  (三)对需要多部门协调或办理难度较大的留言,承办单位不能按期反馈的,须向市政务公开办提出延期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一般延长1—3天,最长不得超过5天。因涉密、国家安全、敏感等特殊原因不便于进行网上回复的,承办科室须向局办公室说明情况。
  第五条 办公室对承办科室的留言办理回复稿内容进行初核,并与诉求人联系、核实,对内容不实、办理效果较差的,发回重办,并限承办单位2天内重新答复。
  第六条办公室对留言办理回复稿初核后,根据留言事项的性质和难易程度报领导审签。
  (一)咨询、建议类或一般性投诉、反映类留言件,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审签。
  (二)重要投诉、反映类留言件,报分管领导审签。
  (三)特别重要、影响范围广的留言件,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后,报局长审签。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Copyright©2023betway必威体育官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0510号-2
主办单位:亳州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0558-5539092
  网站标识码:3416000026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