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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71122858U/202111-00011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发展情况新闻发布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1-05 发布日期: 2021-11-05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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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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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亳州市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发展情况新闻发布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1-05
发布日期: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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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发展情况新闻发布词
发布时间:2021-11-05 08:57 信息来源:亳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很高兴今天在这里同大家交流。首先,我代表市民政局,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我市民政事业的关心支持。根据本次发布会安排,下面我就今年全市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开展等方面情况作简要介绍: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大局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民政干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筑牢了“最后一道防线”,社会救助综合改革、乡镇敬老院改革、智慧社区试点建设等民政工作亮点纷呈,我局今年先后获评“安徽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2019-2020年度亳州市‘三大攻坚战’先进集体”,连续多年在全省民政重点工作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市民政干部自我加压、调高标尺、接续奋斗,通过“五个着力”,在社会救助领域实现“五项突破”,民生安全保障网更加密实牢靠。

一、着力通梗阻,社会救助改革创新破浪启航

(一)发展方向更加明确。6月,市委办、市政办正式印发《亳州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7类23项具体改革举措,目标到2022年全市基本建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高效顺畅的社会救助体系,到2035年全市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至此,我市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有了新蓝图。

(二)户籍限制域内放宽。7月,印发《亳州市困难群众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在全省率先实现社会救助住地申领、全“城”通办,成为全省第一批“吃螃蟹”的地市。具有本市户籍长期不在户籍地县(区)居住在非户籍地县(区)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困难群众,可直接向居住地乡镇(街道)申请社会救助,在市域内彻底打破申办社会救助的户籍“壁垒”和地区“隔阂”。

(三)急难救助先救后批。按照“年初预拨、动态补充”原则,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乡镇(街道)发现因意外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紧急情况,导致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众,可小金额发放现金先行开展救助,后续完善手续。此举改变了以往“先批后救、打卡发放”的传统救助模式,充分发挥了临时救助“雪中送炭”、“绝渡逢舟”的救急解难作用。今年以来,乡镇(街道)利用备用金开展救助478人次,发放资金95.5万元。

(四)认定条件与时俱新。为契合新发展阶段社会救助工作需要,10月,完成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等三类困难群体认定条件的修订完善,印发“新版”《亳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亳州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亳州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认定标准更加严谨、限制因素有所放宽、救助方式更加灵活、审核确认更加及时。“新规”中,将低保和特困确认权、临时救助小额审批权下放至乡镇(街道);认定特困人员时,将残疾人无劳动能力界定条件由肢体一级、精神智力一二级,放宽至肢体一二级、精神智力一至三级、视力一级;对重大生活困难的临时救助对象,将救助金额由省规定的最高为低保标准的10倍,提高至16倍。

(五)护理保险落地实施。为切实减少特困人员因病、因意外伤害住院期间护理困难,确保其得到妥善照顾,县级民政部门通过招标,选择网点覆盖面高、履约能力强、理赔服务优的保险公司,为27483名(2.7名)特困人员购买了住院护理保险。特困人员因病住院时,可根据病种、医院和自理能力等,按天申报60元至150元不等的护理费,每人每年度最多可申报120天,今年已累计向647人次理付护理费48.7万元。特困人员住院没了担心,有人操心,政府放心。

(六)两项补贴异地通办。根据上级统一部署,4月22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申请认定异地通办。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向任何乡镇(街道)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再受户籍地限制,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马上办、就近办”。

二、着力保民生,社会救助资源投入前所未有

今年以来,因新冠疫情和汛期极端天气叠加,社会救助工作面临更大挑战、更多困难,市民政局协调上下资源,统筹各方资金,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一)资金投入稳步增加。9月底,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7794户235533人(12.8万户23.6万人),特困人员27483人(2.7万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733人,困难艾滋病群体1491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有103194人(10.3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有68120人(6.8万人)。1-9月,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80135.9万元(8亿元),特困供养金16443.1万元(1.6亿元),孤儿保障金5359.3万元,困难艾滋病群体生活补贴460.4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8252.9万元,临时救助金1522.5万元。今年以来,社会救助支出资金较去年同期增长6%,保障力度持续增强。

(二)保障标准再次提高。7月,我市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考虑物价变化情况,将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2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657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817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54元,集中和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1450元、10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550元、1100元。8月,将临时救助金额上限提高至10510元。

(三)特殊对象持续关注。一是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2月,各县区民政部门提前造册,各类救助金于春节前足额发放到位。对特殊对象开展春节慰问,安排专人做好生活扶持。二是保障困难群众安全度汛。汛期,对散居特困人员、孤儿等特殊群体开展全覆盖走访,做细防灾避险和关爱保护工作。共巡查探访特殊群体36505人(3.7万人),发现并解决住房、饮水、用电方面的安全隐患259个,转移至特困供养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或安全住所54人,帮助解决因暴雨导致的屋内积水、管道断裂等民生问题1016个。三是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今年以来,不断加强对社会救助领域疫情防控指导和支持,为救助机构、救助对象提供必要的防疫物资,点对点接送救助对象施打疫苗。

三、着力守底线,兜底保障成果巩固扎实有力

(一)兜底成果回头看。5月,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的通知》,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回头看”工作。以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为重点,全面开展摸排核查,坚决避免因“脱保”“漏保”等造成规模性返贫。9月底,全市乡村振兴部门确定的30036人(3万人)监测对象中,已纳入低保、特困、孤儿等兜底保障政策的有14683人(1.47万人),占比48.8%,符合政策对象动态纳入率100%

(二)兜底政策保稳定。7月,联合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已脱贫人口,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实施“低保渐退”政策,对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给予6至12个月渐退期,确保脱贫稳定。

(三)低收入人口底数清。通过群众主动申请、干部入户摸排、部门数据比对等方式,开展低收入人口摸排和信息采集工作。今年以来,全市累计采集录入2054户5073名低保边缘人口,为其中2618人办理了“单人保”。同时,将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全部纳入低收入人口进行管理帮扶。

四、着力拓途径,社会救助服务方式多元发展

(一)服务资金有来源。6月,在市委办、市政办印发的《亳州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中,明确县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费额度为社会救助资金总额的1%,比例为全省最高,为全市社会救助多元“成长”培厚了“营养土”。

(二)服务方式有变化。以往,社会救助方式多为直接发放资金物品,服务方式较单一,群众受助感不强。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通过购买服务对救助对象中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同时,加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今年以来,开展特困人员走访探视和自理能力评估项目7个,合同资金31.1万元;实施专业社工介入社会救助服务项目13个,合同资金124.8万元。

五、着力强阵地,社会救助队伍建设持续优化

(一)队伍力量更加切合发展需要。一是人员配比“量化”。6月,市委办、市政办印发文件要求,人口3万人以下、3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专职民政工作人员分别不少于3人、5人。在村(居)委会成员中明确1人负责民政工作,同时在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从事辖区内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协助申请、入户调查、资料整理等工作。二是履职保障“实化”。加大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关爱力度,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落实交通、通信费用以及薪资待遇,保障履职需要。

(二)干部素养更加符合群众期盼。将抓干部作风建设、能力提升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一是低保治理常抓不懈。5月,印发《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任务清单》,提出了10类17项工作任务,已按序时进度完成。二是暗访督导直奔一线。1-9月,共赴45个乡镇(街道)开展“四不两直”暗访,访谈了县、乡、村干部98人,入户走访救助对象和群众90人,查阅救助对象档案135卷。联合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开展专项督导2次。三是业务培训覆盖镇村。7月、9月,开展“扁平化”培训,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别对全市新任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进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培训;各县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分别在本地区开展培训工作。

以上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离不开基层民政干部的主动担当、奋勇争先,更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建言献策。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为主线,加快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持续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积极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为全市实施“六一战略”、打造“皖北明珠”贡献民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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