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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04961862T/202108-00016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公安局关于公布市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8-26 发布日期: 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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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公安局关于公布市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8-26
发布日期: 2021-08-26
亳州市公安局关于公布市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6 15:15 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公安局关于公布市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区公安(分)局:

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法发〔2021〕5号)要求,亳州市公安局对现行以亳州市公安局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亳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黑名单曝光制度>的通知》(亳公治安〔2018〕279号)等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亳州市公安局关于做好重复户口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亳公治安〔2017〕37号)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凡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