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亳州高新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区属各相关单位、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
现将《亳州高新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亳州高新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
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促进非公企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制定《亳州高新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一、 指导思想
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提高“两个覆盖”为重点,以“双强六好”“双比双争”“登高计划”和“璀璨计划”创建活动为抓手,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任务,完善考评机制,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全力开创高新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协调,资源整合。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政策引导,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协调作用,整合党建工作资源,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督促指导,形成各方密切配合、立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把落实责任摆在突出位置,在目标制定、部署推动、督查指导、评估落实等各个环节全程跟进,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真正以责任的落实推动工作落实。
(三)相互合作,共同发展。在全区范围内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非公综合党委牵头抓实、九个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党委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和单位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不断巩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果,推动全区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三、组织设置
成立亳州高新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亳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薛冰同志担任组长,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魏师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主要由党群办、经贸发展局、投资促进局、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工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中药材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九个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等单位组成。
四、工作职责
(一)非公企业综合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总体谋划、宏观指导、督促检查。
(二)党群办:作为“一线指挥部”,履行第一责任,负责整体布局和指挥协调,重点加强全区范围内非公党建工作的组织实施、资源配置、督查指导。
(三)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党委:履行直接责任,负责统筹推进和抓好落实,重点是发挥枢纽作用,推动社区党建与辖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有效融合。
(四)经贸发展局、投资促进局、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中药材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会:经贸发展局负责投产企业党建工作;投资促进局负责在建企业党员摸底、党组织组建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小个专示范街(区)党建工作;规划建设局负责商业、还原小区“红色物业”党支部建设工作;中药材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康美中药城和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红色商圈”建设;工会负责推进全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实现“党工共建”;财政局在兑现企业各项财政资金奖补时,要征求非公综合党委意见。
(五)企业和社会组织:企业业主和社会组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支持党建工作,定期了解工作情况,为活动开展提供经费、时间、场所等保障。
五、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下发党建工作提示单,对于成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重点考核组织设置、班子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作用发挥及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工作保障六大项内容;对于未成立党组织的企业,重点考核其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开展“四培四帮带”等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情况。
六、考核方式
实行“月督导、季评比、年总评”制度,第一至第九社区管理中心和十九里镇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访群众、重实绩”等方式,每月对辖区内成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逐项评分,并将考核结果及时报送至区非公企业综合党委;结合“分类管理”,实施“分类考核”,每季度区非公企业综合党委结合“标杆型、成长型、培育型”三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根据月度考核成绩,在征求党建工作指导站意见的基础上,对成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分类考核,综合评比站队,并兑现奖惩;年终根据月度、季度考核成绩,对成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排名,区党群办审核备案,考核结果全区通报。
对辖区内未成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第一至第九社区管理中心和十九里镇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确保做到党的工作“两个覆盖”。
七、结果运用
(一)社区管理中心和十九里镇党委:
每季度区非公企业综合党委对各社区管理中心和十九里镇党委非公党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考核内容包括区非公综合党委交办任务完成情况、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季度考核情况等,非公党建工作分值占本单位季度党建工作考核总分值的30%,对季度考核最后一名的,由区非公企业综合党委书记约谈单位党委书记,连续两次季度考核排名最后一名的单位全年不得评优评先。
(二)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
(1)标杆型:对季度考评在前三名的党组织予以通报表扬,颁发季度“先进基层党组织”牌匾,并分别发放党建补助经费2万元、1万元、0.5万元;成长型:对季度考评在前三名的党组织予以通报表扬,分别发放党建补助经费0.5万元,季度考核后,对晋升为“标杆型”的党组织,发放党建补助经费0.5万元;培育型:季度考核后,对晋升为“成长型”的党组织,发放党建补助经费0.5万元;对标杆型和成长型党组织书记按每人每月200元发放党建工作补贴;季度考评在后五名的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纳入下季度重点帮扶对象,约谈党组织书记,并记入档案。
(2)对于年度综合考评前十名的党组织,颁发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牌匾,并予以全区通报表扬,党组织书记优先评优评先;对于综合考评后五名的党组织,全区通报批评,约谈或建议调整党组织书记,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取消或暂缓所在企业各类评先评优、财政政策资金申请、“两代表一委员”推选等。
3.企业:
(1)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在政策方面给予相应倾斜。
(2)企业业主长期不重视党建工作,未按要求如期完成党建工作任务的,给予全区通报批评,指定帮扶对象,加大督查力度,并取消企业各类评先评优、财政资金奖补资格;对长期处于瘫痪、不发挥作用的企业党组织采取组织措施。
4.综合评价:
(1)已评为省、市“双强六好”企业,党建工作完成达标升级且年产值和税收较上年增幅30%以上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当年被评为市级“双强六好”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单位,除市级奖励外,高新区另行奖励2万元;被评为省级“双强六好”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单位,除省级奖励外,高新区另行奖励4万元。当年被评为市级“双比双争”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单位,除市级奖励外,高新区另行奖励2万元;被评为省级“双比双争”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单位,除省级奖励外,高新区另行奖励4万元。
(2)当年被评为“五星基层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一次性补助党建经费1万元,一次性奖励党建工作专员3000元;对纳入“璀璨计划”示范点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一次性补助党建经费5000元。
(3)当年被评为安徽省“小个专”党建工作示范街(区)的,一次性奖补党建经费3万元;当年被授予“红色商圈”称号的,一次性奖补党建经费2万元。
(4)当年新成立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除市财政补助3000元外,高新区另行补助5000元;对已组建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新成立工会组织奖补2000元。
(5)对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涉及偷税、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企业,或者是出现党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年终不得评定为党组织先进单位。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工作指导、精心组织考评,努力在全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形成客观、真实、准确的评分和奖优罚劣的导向。要着重抓好实施推行、完善提高等重点环节,围绕非公党建绩效考核,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增强考核实效。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创新思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绩效考核的宣传引导,努力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加大典型的培植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形成创先争优、竞相赶超的生动局面。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制定可操作性强、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详细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日程上,细化到阶段性的目标中,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加快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本考核办法由党群办负责解释,具体奖补形式可由区非公企业综合党委在实施过程中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