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及其实施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15)58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四个全覆盖”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5)41号)、《安徽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皖经审〔2018〕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决策部署,创新审计理念、审计组织方式和技术方法,突出审计重点,到2022年底前,完成对95 个县区、部门、单位共102 名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被审计的部门单位以及领导干部数量以机构改革后实际设立和配备的情况为准),促进我市各级领导干部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行使,主动作为,廉洁作为,有效作为。
(二)基本原则。坚持应审尽审、凡审必严、有责必究的原则要求,科学安排审计计划,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坚持应审尽审,努力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领域、全对象、全过程”覆盖。根据领导干部的岗位性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等因素,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周期。对重点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问题多、反映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加大审计频次。对掌握和使用资金量小、无行政审批权限、无下属单位、无信访举报问题反映的单位及领导干部,离任时可采取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等简易审计程序。
——党政同审,分类推进。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同一县区或部门(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国有企业的党委、董事会、经营层的主要领导人员实行同步审计。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以任中审计为主的原则,横向上均衡安排各类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纵向上确保各年度的总体审计工作量大体均衡,实行板块轮动,协调有序推进各类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依法审计,客观求实。对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和重大资源环境毁损,以及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依法查处。同时,要切实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正确把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审慎作出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秉公用权、主动作为。
——服务改革,推动发展。高度关注影响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和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对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政策措施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发展过程中暴露的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及时反映,提出建议,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促进健全完善机制体制和制度,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二、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
(一)审计对象范围。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经济责任审计“全领域、全对象、全过程”覆盖的要求,将市辖县区党委、政府、公检法机关、开发区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市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市属学校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市属国有企业党委、董事会、经营层的主要领导人员,以及各县区委党校主持工作的常务副校长,全部纳入审计对象范围。
(二)审计内容。根据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和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结合县区、部门、单位的实际,依法依规分别确定审计内容。
- 县区党委、政府及开发区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杈、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管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 党政工作部门、公检法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部门单位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对所属单位及部门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 市属学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重大经济决策、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内部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 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以推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领导人员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僵尸企业”处置、污染防治、国企国资改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科技创新、重大风险防范、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重大经济决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等。
三、工作任务安排
本轮市级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涉及3个县2各区(谯城区、市经开区),61 个市直单位,5家市属国有企业,4所市属学校,3个县1个区(谯城区)的公检法机关、党校、开发区(工业园区),共 95 个县区、部门、单位的102名主要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其中市审计局平均每年直接审计约 17 名左右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具体安排:
(一)市辖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包括5个市辖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共7名(谯城区区委书记、蒙城县县委书记由市领导兼任,不属于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每年度安排对1个市辖县、1-2名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审计局直接实施。
(二)市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包括 44个党政工作部门、11个事业单位、6个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干部,共61 名。每年度安排13名左右,由市审计局直接实施,并对部门(单位)所属副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延伸审计。其中,对党政主要领导分设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步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三)市属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包括亳州幼儿师范学校、亳州市第一中学、亳州中药科技学校、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亳州分校4所处级建制(包括副处)学校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共4名。由市审计局直接实施审计,每年度安排1所学校、1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四)市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包括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亳州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亳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亳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市属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共10名。每年度安排1家市属国有企业的2名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步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审计局直接实施。
(五)在市辖县区工作的其他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包括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谯城区等4个县区(以下简称“三县一区”)的公检法机关主要领导干部12名,开发区(工业园区)主要领导干部4名,党校常务副校长4名,共20名。“三县一区”的公检法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由市审计局统一授权县区审计机关开展交又审计,每年审计1个类别。“三县一区”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主要领导干部,与其所在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合并实施分别出具审计报告。“三县一区”的党校常务副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审计局授权所在县区审计机关实施审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审计计划统筹。市审计局提出年度计划的初步建议,市委组织部提出委托审计建议名单,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提出计划草案,按规定程序报请市长、市委书记审定后,纳入市审计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与其它审计计划的统筹,将经济责任审计与政策跟踪审计、财政审计、投资审计、社保审计、企业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专业审计统筹安排、协同推进、成果共享,提高审计效率,避免重复审计。
(二)进一步聚合审计力量。健全以审计机关为主导、主管部门自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整合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等各类审计资源,上下级审计机关和审计机关内部的审计资源,根据审计对象类别,突出重点审计对象,采取市审计局直接实施审计、授权审计等多种组织实施方式相结合。对市属学校、医院、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由审计机关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实施审计。
(三)建立和完善在线审计机制。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审计能力、质量和效率。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广泛运用现代审计技术,归集数据、分析数据、查找疑点、综合提炼,大幅提高审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单位数据与行业数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综合对比和关联分析力度,加强对审计内容的多维度分析,提高核查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有效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广度与深度。
(四)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加强成员单位工作中的沟通与协作,在案件会商、情况沟通、资料查询、调查取证等方面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运用纪检、组织、巡察、信访、机构编制管理、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划管理、土地管理等相关业务数据和资料,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工作效能。
(五)不断深化审计结果运用。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坚持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相结合,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的移送力度,健全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和审计结果运用制度,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党委综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纳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