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亳州高新区项目建设局,亳芜园区规划建设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确保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根据关于印发《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执法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结合安全生产月各项要求,我局于6月19日-21日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了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随机 抽查项目进行督查检查。在项目现场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了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本次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1个,下发《问题移交单》33份,执法建议书7份,发现问题隐患362条。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区主管部门都能够守牢质量安全底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安全防护措施不断强化。绝大部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到位。但部分项目仍然存在责任主体履职意识不够强,质量安全隐 患整改不彻底,注册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扬尘治理落实不到位,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按照省市文件,盯牢重点领域,以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违章 违建、强迫交易等为重点,加强线索摸排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行业治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加强行业领域监管,确保黑恶势力无处生根,在行业治乱方面,已督查在建工程项目28个,下发问题移交单28份,执法建议书6份,发现问题77条,共立案移交城管局案件6件。通过检查有效震慑了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各责任主体落实相关责任,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化、打击常态化,营造健康、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
二、存在问题
(一)县、区主管部门存在问题。
1.政策宣传贯彻不到位。检查发现三县对《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中心城区对《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宣传解读不到位。对防高坠专项治理开展不深入,所有项目均存在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施工工人不能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现象。
2.信息化管理平台质量不高。对全过程智慧建管平台推进贯彻落实不够,第二季度各县区使用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情况相比去年二季度有所下降,开展项目标准化考评完成率不足,仍有项目未进行分级分类管控,使用监管平台下发隐患整改单未达到全覆盖,视频联网存在掉线现象,高新区水安凤栖上院34号地和亳芜园区亳州龙湖水岸项目均未与主管部门智慧监管平台联网。
3.实名制监管不到位。各县区均不同程度存在对建筑市场监管力度不够,实名制管理未落到实处,抽查项目多数存在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未参与实名制平台考勤。利辛县文德大境城、蒙城县城投时代广场、涡阳县荣徽上河郡项目存在人员履职不到位或超出注册人员执业范围承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4.责任压实不到位。各县区监管人员力量配备不足,辖区工程 项目监管力量薄弱,在国家安委会督导后依然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 患,反映出各县区缺乏对建筑业企业的监督与指导,对建设单位首 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理责任的落实情况检查力 度不够,处理处罚少,手段不强硬,管理宽松软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项目存在问题。
1.政策执行落实方面。个别项目不清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 内容,未严格贯彻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内容;项目负责人不 能够掌握“六项任务”;危大工程台账不健全。例如谯城区桂语听澜二标段项目、御景华府项目,高新区水安凤栖上院34号地项目、翡翠滨江小区项目,亳芜园区龙湖水岸项目都不能提供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传解读的支撑材料;项目负责人不能熟练掌握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翡翠滨江小区项目、御景华府项目、水安凤栖上院34号地、龙湖水岸项目未提供危大工程管理台账。
2.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方面。部分项目没有混凝土浇筑记录;混 凝土存在露筋、浇筑不密实现象。例如蒙城县城投时代广场项目存 在部分梁底斜砌体施工不规范;混凝土试件缺乏唯一性标识;各责 任主体未使用质量检测监管平台;混凝土浇筑记录未提供;墙体后 植筋拉拔试验报告未提供。
3.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仍有部分施工项目存在危大工程管控不 到位;临边防护不到位;临时用电未落实“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措 施。例如亳芜园区亳州龙湖水岸项目25号楼5层部分立杆下端无垫 板;部分梁侧边与立杆间距大于30 cm, 方案中无标识;部分梁下支 撑缺失,方案中没有梁大小立杆间距数据;U型卡槽无滑移措施;19号塔吊专项施工方案及群塔防碰撞方案内容不完善;5号、11号 施工升降机专项施工方案缺少编制依据且局部内容不正确。
4.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方面。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无扬尘专项方案;现场道路积尘严重;砂石物料覆盖不完全;视频监控未与智慧监管 平台联网等。如紫气东来安置小区二期项目还存在多台非道路移动 机械不符合环保要求;多处搅拌棚封闭不严;现场围挡无喷淋设施。
5.市场行为方面。部分项目分包单位任命的项目负责人超出执 业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监理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进行 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部分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未审核、监理 通知单未明确复查意见。例如水安凤栖上院34号地块、涡阳荣徽上 河郡项目、城投时代广场项目存在分包单位任命的项目负责人超出 执业范围从事执业活动;文德大境城项目监理单位安徽全晟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进行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 部分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未审核、监理通知单未明确复查意见。
6.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部分项目存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 度落实不到位;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的约定未签订;建设单位 未按月足额拨付到专户。如利辛县预制菜产业园项目还存在工人工 资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发放与实际考勤不符);资料未按“指引” 中七个台帐进行归档。
7.绿色装配式方面。部分项目设计单位不规范、不严谨;绿色建筑施工方案、绿色建筑监理方案内容不全且不具有针对性;保温材料资料不规范;施工现场没有绿色建筑公示牌。例如利辛县文德大境城项目绿色建筑评价得分中8.2.7项与设计内容不符,须重新核算;水安凤栖上院34号地块项目图纸设计绿色建筑等级为一星 级,室内装修为毛坯,达不到一星级要求;涡阳荣徽上河郡项目、紫气东来安置小区二期、蒙城逍遥里校区项目,可再生能源应用未 进行一体化设计。
三、处理意见
对以下存在较严重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扬尘防治等问题下 发执法建议书。
(一)质量方面。
1.涡阳县紫气东来安置还原小区二期项目存在8号楼22层施工 单位未按照要求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第六十五条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 (七)项之规定。
2.利辛县文德大镜城项目存在监理单位安徽金晟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未对原材料、构配件进行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部分分包单位 和人员资格未审核,监理通知单未明确复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未 履职,违反了《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二)市场行为方面。
1.水安凤栖上院34号地块存在防水分包单位安徽前方市政集 团有限公司任命的项目负责人佟福华超出执业范围从事执业活动, 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八项之规定。
2.涡阳荣徽上河郡项目存在外墙保温分包单位安徽开成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任命的项目负责人吴建祥超出执业范围从事执业活动, 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八项之规定。
3.城投时代广场项目存在防水分包单位蒙城县桂春新型建材有
限公司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王柯超出执业范围从事执业活动,违反了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八项之规定。
4.文德大境城项目存在监理单位安徽全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 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进行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部分分包单 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未审核、监理通知单未明确复查意见,总监王超 未履职违反了《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三)扬尘治理方面。
紫气东来二期项目存在施工现场未采取洒水、覆盖、铺装、绿 化等降尘措施,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第 (三)款之规定。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问题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 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综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在做好整改的同时, 严格督促企业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排专 人到场复核,明确整改时限,逐一复核闭环,确保整改到位、复核 到位,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局部停工整改的项目必须经主管部门 复核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市住建局通 过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对问题清单进行交办,对存在严重问题项目 下发了执法建议书,各县区住建管理部门要按期进行回复,并对涉 嫌违法违规的项目依法调查处理,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处罚情况通 过智慧监管平台报送市住建局。
(二)强化监督管理,严抓质量安全。各县区要认请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式,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同时结合当前时段,开展高温汛期及职业病防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及其等级辨识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继续抓好质量安全提升工作,落实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深入推进工程质量保险试点, 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的宣传力度。要发挥社会监督约束作用, 加大宣传业主开放日活动,充分保障业主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权和知 情权。针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 查相结合,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通报一批处理一批;积极与其 他部门进行对接,形成从土地出让、规划方案审批、图纸审查、竣 工备案全过程闭合管理的制度。要深入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治理,加 强有关文件的执行力度,严格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建筑市场环境。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发挥“满薪 满益”平台作用,强化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打击转包、违法分包、 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三)坚持严管重罚,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强执法防事故” 工作理念,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形成“高压严打”的监督执法环境。严厉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逃避监管的项目和企业,依法依规对安全生产事故追责问责,加强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加大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对违法施工建设形成震慑。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和违规违章施工行为,对违反强制性标准、危大工程管理规定的,要立即启动对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严重的要报告省建设厅依法依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处理处罚的要确保移交到位、跟踪到位、处罚到位,充分发挥严管重罚高压震慑作用。
各县区建设管理部门要将整改回复及立案查处情况经单位主要 负责人签字后,于2024年7月19日前回复至市住建局建管科。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赵龙,联系电话:5122562,传真:5123060,邮箱:bzjw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