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亳州市打击非法采砂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亳政办秘〔2024〕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亳州市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4月7日
亳州市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打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以河道疏浚、码头清淤、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等名义非法采砂活动为打击重点,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通航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任务目标
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依法打击非法采砂上下游环节,集中办理一批非法采砂违法犯罪案件,坚决摧毁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铲除一批违法犯罪窝点,斩断一批非法利益链条,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和流域地段,有力遏制非法采砂违法犯罪活动,保障防洪和堤防安全、航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保护耕地不受破坏。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市打击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打采”办),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二)突出打击重点。紧盯非法采砂采、运、存、用、销等环节,深入开展源头打击。重点关注重点地区和流域地段,认真分析研判违法犯罪形势和特点,重拳出击,持续保持对非法采砂打击的高压态势。
(三)主动摸排线索。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紧盯砂石资源丰富且监管薄弱的区域、盗采砂石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区域,对盗采砂石违法前科人员以及砂石运输、加工、收购销售的重点人员、重点场所进行深入摸排,主动发现涉砂石违法犯罪线索,深度研判幕后利益链条。
(四)集中破案攻坚。对摸排发现的重大线索,要强力侦办、追根溯源,运用挂牌督办、异地办理、提级办理等手段,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开展涉案物品的检验鉴定和价值评估工作,同时与公安机关加强行刑衔接、双向移送,确保不漏罪、不漏罚。
(五)健全协同机制。专项整治行动涉及多部门、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加强工作对接,共享行业基础信息和行政违法案件信息,共同分析研判非法采砂行为的规律特点、趋势动向,坚持整合资源、合成作战。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情况互通、打整同步”的常态化专项工作机制。
(六)加强宣传引导。全面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市场,加强相关行业和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充分调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生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9日至4月15日)。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制发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各县区、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列出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举措。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至6月30日)。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全面开展线索研判、集中打击、破案攻坚,开展专项重点整治,纵深推进专项行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1日至7月8日)。各县区、各成员单位深入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战果和工作经验,形成一批典型案例,深入分析总结违法犯罪规律,推动源头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的具体表现,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零容忍”态度开展打击整治。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公正执法,密切协作配合,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注重系统治理,充分发挥以打促保、以打促治作用,及时分析、整改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现的监管问题和漏洞隐患,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市“打采”办将定期调度、通报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实际,实施督导。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开展复查,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的,采取约谈、督办等方式倒逼工作落实;对隐瞒不报、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公职人员渎职、贪腐等线索要依法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做到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四)及时报送信息。市“打采”办负责本级工作进展、案件办理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每周五上午将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打采”办,对战果为零的县区,由县(区)长签字背书。联系人:高晓静,联系电话:0558—5695053,邮箱:bzsyhzs@163.com。
附件: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附件
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成员名单
组 长:秦凤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戴 力 副市长
刘婉贞 副市长
薛敬百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于 群 市政协副主席、蒙城县委副书记、县长
李 丰 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汤德余 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李 涛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李 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娄昆山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雅 林 市委督查考核办主任
邵利明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长坤 市中院副院长
任永胜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金 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荀凤飞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海波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张利华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林忠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允强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康红峰 亳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丰霄寒 涡阳县委副书记、县长
万洪超 利辛县委副书记、县长
宋保众 谯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打采”办)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永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等。
二、职责分工
市纪委监委: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程监督,梳理近三年行政机关办理的非法采砂案件,对有关职能部门移交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问题以及工作中发现的公职人员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线索依规依纪依法办理。
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专项宣传工作,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曝光典型案例。严守宣传纪律,加强正面引导,把握好“时度效”,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市委政法委:对近三年以来的扫黑除恶案件线索等涉及非法采砂的信息进行再梳理、再研判,深挖违法犯罪线索。
市委督查考核办:负责对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阳奉阴违、出工不出力、弄虚作假等情形进行监督查处。
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行政案件发现涉嫌犯罪尚未移送的,监督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对公安机关侦查后应立案未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对公安机关依法撤案、检察机关不起诉、审判机关判决免于刑事处罚的,监督移送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依法受理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快捕快诉。对审判机关重罪轻罚、轻罪重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因非法采砂造成国家集体利益受损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市中院:及时解决非法采砂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规格等问题,确保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对检察机关提起非法采砂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赔偿和有关费用的案件依法裁判。
市公安局:牵头负责专项行动统筹协调和日常联络,综合汇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梳理近三年“110”涉非法采砂警情,依法侦办非法采砂犯罪案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梳理本领域内涉及非法采砂重点人员,发现并依法办理涉耕地和林地上的非法采砂行政案件,涉及刑事案件的快速移交公安机关。
市水利局:梳理近三年来的河道非法采砂案件,摸排重点人员,及时依法查处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河道非法采砂案件及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在渔政执法中发现涉嫌非法采砂船只及时通报水利部门,发现并依法办理涉及宅基地领域的非法采砂行政案件,涉嫌犯罪的快速移交公安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梳理全市非法采砂船、“三无”运砂船、无证经营码头,开展相关执法活动,涉嫌犯罪的快速移交公安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处理洗砂、非法采砂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行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全市在建工程加强监督,发现工程使用非法来源的砂石及以工程为掩护进行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属地公安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砂石销售单位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发现来源不明砂石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推进本辖区的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