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4日,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亳州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安徽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亳州建设,制定我市《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总体上,《实施方案》严格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发展方向和建设目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我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进行细化实化,并对县区和部门职责分工予以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引导、考核评价等组织保障。
三、起草过程
2023年10月31日,市卫生健康委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安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23〕27号)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2023年11月1日,书面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及17家市直单位意见,其中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18家单位回复无意见。
蒙城县人民政府提出的“第11项中在‘支持蒙城县和涡阳县开展县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试点’后加上‘支持蒙城县中医院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省级示范建设’”,市医疗保障局提出的“26.健全服务购买机制中‘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修改为‘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在DIP改革中的系数和分值’”,市数据局提出的“”均采纳。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的“6.建设医学医疗中心牵头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委’调整为‘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建议不采纳,省文件是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主要是项目谋划。
2023年11月13日,第二次书面征求了4家市直单位意见,其中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公安局、亳州职业技术学院3家单位回复无意见。市数据资源局提出的第29项主要任务“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中划线部分内容主要涉及医疗领域,建议将该项任务牵头单位修改为“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资源局”未采纳。
2023年11月28日,市卫生健康委法规科审核并出具请司法局审核的函。
2023年12月4日,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审查意见全部采纳。
2023年12月6日,市卫健委按照市司法局意见组织召开听证会,组织公立和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农村敬老院、药企共9家单位征集意见,其中亳州市人民医院、亳州市中医院提出的“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亳州市中医院提出的“鼓励医疗机构人员提供居家康复服务”,亳州药都肛肠医院提出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名中医工作室”等建议均采纳;赵桥卫生院提出的“降低基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职称评聘门槛”,农村和基层已有单独标准,市级也无制定标准权,建议不采纳。
2024年12月6日,我委根据听证会意见修改完善后第三次书面征求5家单位的意见,其中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反馈无意见,市医疗保障局提出“19.促进服务连续性,分级诊疗、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分级诊疗指南、救治绿色通道、慢性病联合门诊均为卫健部门职责,本项大部分内容不是医保职责,建议牵头单位修改为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为配合单位”建议未采纳,省文件是省医保局牵头,目的是通过医保政策促进实现分级诊疗。
2023年12月27日,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报市委审定。
2024年1月2日,因省级方案没要求各市制定配套方案,市委办按照省委办公厅2023年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委政策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温馨提示》“省委文件没有明确要求制定配套文件的,各市委一般不制定。认为确有必要且拟以市委(含市委办公室)名义发文的,需按程序报省委审核,经省委审核同意后再制定”的要求,不建议以市委办名义印发。
2024年1月14日,经市政府办公室审定,确定文件名称为《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亳州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分别达到2.9人和8.3人,县域内住院率达到85%以上。在医疗卫生服务上基本实现与沪苏浙同一质量,人均预期寿命和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力争达到皖北平均水平。
五、主要内容
一是完善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卫生能力现代化发展。落实人才队伍建设、招才引智和柔性引才引智行动,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示范性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提升县级和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增加康复医疗床位,并全面设立精神专科医院心理门诊。到2025年,实现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二是深化协作,提升分级诊疗,实现医疗体系一体化发展。完善家庭医生制度,鼓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县域内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稳步扩大服务覆盖面。深入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规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加强防治结合,建立医疗、公共卫生、基层卫生融合发展的防控机制,探索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参与医联体工作,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片区责任制。促进医养结合,鼓励公立医院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推动华佗医学传承创新发展,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名中医工作室。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体验,推进服务优质化发展。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点评制度,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到2025年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药师下临床服务全覆盖。完善分级诊疗工作机制,探索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牵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慢性病联合门诊,三级医院至少10%的专家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等预留给基层。逐步实现全市看病就医结算“一码通行”,推广电子健康证,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便捷化。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开展省级示范优质护理服务病区创建,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感和满意度。
四是推动科学管理精细化发展。一是加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二是优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管理,力争将市疾控中心建成区域一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三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推进城乡协同、以城带乡帮扶机制,将基层医疗质量管理纳入医联体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
五是深化体制改革,推动治理科学化发展。强化政府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保障。推进服务购买机制,完善医疗服务动态评估调价机制。完善编制和人事制度,建立适应公立医院发展需要的机构编制和社会化用人相结合保障模式,优化基层医务人员招聘标准和程序,鼓励校园招聘等多种形式。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六、创新举措
一是资源配置创新。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实施招才引智和柔性引才引智行动,引进并培养高层次医学人才;加强综合医院、中医院和专科医院建设,实施公共卫生能力工程;强化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城乡协同、以城带乡帮扶机制,按计划开展组团式下沉帮扶,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二是中医药发展创新。积极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加快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全国中医药产业高地和中医药进入国际市场的“桥头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名中医工作室。
三是服务质量与体验创新。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持续完善分级诊疗工作机制,畅通双向转诊服务;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全民健康教育;鼓励开展居家康复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多部门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开展综合服务,提升就医体验感和满意度。
以上创新举措,有助于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督促各县区加强体制创新,确保任务落实。
(二)完善政策支持。各相关部门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要求,制定配套政策,协同推进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全市绩效监测评价机制,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监测评价。
(三)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八、咨询方式
解读人: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 张杰
联系电话:0558-555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