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综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
2.行政主管领导、法人代表对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各班班主任对各班安全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3.各班经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
4.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验,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
5.对各班的降温、取暖用电、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等电器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6.不乱拉、乱接电源,严格控制大功率用电设备.
7.在走道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下班前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牢、电源是否切断。
交通安全制度
1.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由一名幼儿园领导专人负责并组织实施。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机动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线路慢行和规定地点停放,避免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
2.教育幼儿在道路上行走时,应走人行道并在道路右侧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不与机动车争道强行。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不能东张西望,一定在家长的带领下穿越马路,要听从交警安排,遵守交通规则。
3.教育幼儿及家长乘坐汽车时,不得乘坐报废车、故障车、超载车和无牌无证车。乘坐公交车上班、上学或下班、放学的师生,要等车靠站停稳后有秩序上下车,做文明乘客。乘车时不能把爆竹等危险物品带入车内,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窗外和向外扔杂物,乘坐微型车时应系好安全带。
4.幼儿园如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包车要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审核登记车辆、驾驶员情况。
5.外来车辆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外,禁止在园内通行。接送孩子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内。
6.机动车辆在园外十字路口或大门口注意避让幼儿。
体育活动体格锻炼制度
根据幼儿的生理特点,对体格锻炼的内容、运动量、用具、外界环境条件等提出相应的卫生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制度,预防运动创伤,以达到促进发展,增强体质的目的。要有组织的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尤其要制定3--6岁幼儿的体格锻炼制度。
一、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要坚持2小时的户外活动,尤其要加强冬季的体格锻炼制度。
二、要创造条件,利用大自然充分条件如:日光、空气、水自然因素进行有计划的锻炼幼儿的体格。利用日光进行锻炼,太阳是一切生命的源泉,适当的紫外线照射对幼儿的生长发育是有促进作用。
三、要循序渐进,采取由简到繁,由易到难,由小量到大量,时间从少到多,要求逐步增多,逐步提高,使幼儿集体有逐渐适应的过程。
四、结合年龄,注意个别对待,对不同年龄段幼儿,锻炼的方法应有所不同,年龄小锻炼项目不宜过多,时间不宜过长,避免疲劳,特别对体弱儿的锻炼,进程应较健康幼儿为缓慢,要给以特殊照顾。
六、注意补充足够的营养,体格锻炼时要消耗很多的热量,因此应适当增加热量,蛋白质及维生素的供给,以补充消耗。
七、要有准备活动和整理活动,在每次训练前要有充分的准备活动,训练后要有整理活动。
八、仔细观察幼儿对锻炼的反应,采取措施,以免发生不良反应。
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园卫生防疫与食品生产安全的意识和水平,保障每一位幼儿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我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建立管理方案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园高度重视,提高师生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从保障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我园制订了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并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
二、明确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1.要做好四个“备案”,一是各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三是出现食物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校园门口严禁出售“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
3.点心物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制度。
4.开展教师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5.加强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6.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救助工作。
三、制订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1.建立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
2.切实加强监督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3.定期对食堂负责人的卫生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组织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法规培训。
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园所安全管理,保障园所及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园所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园所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即园所领导、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园长是园所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主任是园所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负责人都是各自处室、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一、园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园长安全职责
1.构建园所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园所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建立健全园所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园所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5.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及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分管主任安全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负责园所安全工作的事务,定期召开园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园所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以确保园所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2.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园所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园所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园所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每年层层签订园所安全工作责任状,并负责检查、督促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定期讲评、表扬先进并批评后进,全校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园所安全管理工作。
4.指导园所安全专职干部和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组织落实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6.每学年开展针对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7.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园所安全工作的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8.园所内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取证,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向园长报告,并组织教职工进行救火,疏散师生和园所财产。发现师生受到伤害,要组织师生积极救治,伤情严重的要迅速送往医院,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9.负责全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保证园所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安全组织保障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司梦雨
副组长:程翠平 蒋丽娜
组员:全体教职员工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全面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方案,领导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平安校园的工作目标;
2.制定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指挥处理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安全损失;
3.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学校安全工作,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
5.不定期排查校内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落实情况。
6.定期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
二、校园安全保卫小组
负 责 人:门卫
成 员:全体教师
主要职责:
1.传达室日常安全管理,出入登记,严防闲杂人员和物品进校。
2.校园24小时巡逻,防止安全事故。
3.校内公私财物的安全管理。
4.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
5.剧毒、危险药品的安全管理。
6.电教设施安全管理。
7.校舍、教学设备等设施的安全检查。
三、学生集体活动及日常行为安全管理
负 责 人:蒋丽娜 程翠平
成 员:全体教师
主要职责:
1.早操及晨间活动等校内外集体安全管理。(班主任)
2.放学、集体学生疏导(门卫,值班教师)
3.学生日常行为安全管理(任课老师、班主任)
四、教学过程安全管理小组
负责人:程翠平
成员:各班教师
主要职责:
1.教学过程的安全管理(任课老师)
2.体育训练的安全管理(体育老师)
3.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所有老师)
4.特殊体质学生的安全管理(班主任)
5.上学期间学生发病的应急处理(王梦云)
五、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小组
负责人:程翠平
成 员:马文婷 李晓语
主要职责:
1.做好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
2.突发病例的上报(班主任)
3.发病学生的应急处理。(班主任)
4.水源、教室及其他场所卫生消毒工作(保育老师)
5.严把买入食品的安全质量关(程翠平)
6.食物24小时留样(食堂经理)
六、教工活动的安全管理
负 责 人:司梦雨
成 员: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各类教工活动的安全管理
教学安全制度
全体教职员工必须高度重视幼儿安全,以安全为第一要务,保护幼儿安全,防止走失、受伤、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一、家长接送制度
1.家长送孩子入园,先让孩子在门口晨检,然后亲自把孩子交给班上工作人员,不能把孩子放在门口或让孩子自己回班,以防孩子走失或在路上发生意外事故。
2.家长或家长指定的接送人接孩子离园,须持接送证入园。
3.原则上由父母、祖辈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为了安全,被委托来接送幼儿的人,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岁以上的正常人),带好接送卡,并请提前和教师联络,将被委托者姓名、性别、年龄、特征、衣着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教师。
4.非接送时间接孩子,家长须事先与班级老师取得联系,由老师将孩子送至家长手中。
5.家长无接送证接孩子,必须履行以下程序的手续方可接孩子:
(1)须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2)到班上请老师确认接送人;
6.离园时,请家长带好接送卡,有秩序地到班级接自己的孩子,为了确保幼儿的安全,请在接孩子时能尽快离园,如需带孩子在户外场地玩耍,请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自负。
二、安全责任
1.幼儿来园、离园路上及在园外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家长负责。
2.幼儿来园和离园时,一个值班老师和一个保安人员负责门口幼儿的安全工作。
幼儿进入班级后,安全工作由任课和生活老师具体负责。
4.幼儿由接送人从教师手中接过后,一切安全问题由接送人负责。
三、家长车辆管理
1.车辆一律不准进园,不能停放在幼儿园大门口。
2.车辆停放时要注意安全,服从门卫指挥,排列整齐,方便取放。
3.使用“幼儿接送卡”须知:“幼儿接送卡”只作来园接送孩子使用,不能作其他用途。不得私自复印“幼儿接送证”,一经发现,将予重罚。
4.平时要注意保管好接送证,不要轻易遗失,如确因不小心遗失,
四、交接班制度: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点清儿童人数,交代安全情况,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2)幼儿在园所内发生任何异常情况,无论大小,无论后果如何,值班人员都必须如实交班。
(3)值班护导。每天安排早晚值班,巡查幼儿安全,安排教师早晚延时护导,护导与带班者均应不缺勤、不迟到、不离岗、互报人数。认真做好护导工作。
三、教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向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规范操作,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2)全日观察。教师配合保健员加强对幼儿的全日观察。
(3)外出安全。幼儿外出散步、参观等要有2人以上带领,严禁1人独自带班外出,春游等活动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并注意运动器具的安全。
(4)食品安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另有食品安全制度)。
(5)防止烫伤。开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并加盖,不准放在地上,防止烫伤、防止污染,茶水桶要加锁。
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等事故的发生。妥善开关门窗,防止碰碎玻璃,刺伤、轧伤幼儿。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所应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没有尖锐危险物,不乱放杂物,并保持通道通畅。
(7)灭虫药物、消毒剂等有专人负责投放,并记录好投放堆数,严格投放时间,在双休日投放,下周一早上幼儿来园前全数收回,并严禁放在班上。
户外活动管理制度
为了把课间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集体教学活动后,幼儿要排队有秩序走出教室,参加课间轻松愉快的健体益智活动,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
2.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人多时等会儿再走。
3.不得在走廊、走道和楼梯内打闹。禁止互相追逐、狂奔乱跑,防止互撞,不得大声喊叫。
4.课间活动时不准随意推打同学或突然撕拌,不准搞恶作剧伤害同学。
5.严格禁止学生攀爬教室窗台和教室内桌椅,不得攀爬栏杆等危险物。任何人不得从窗户外扔任何东西。
6.严查学生触摸电气设备,不损坏消防设施、设备。
7.凡是幼儿户外活动或做操时。教师要随队看好幼儿,注意幼儿要集中在幼儿身上,教育幼儿上下楼时不要爬栏杆,跳跃楼梯。
8.教师要熟悉各种大型玩具的性能和活动规律,在游戏前交代游戏规则,按规则组织幼儿活动,不能离开幼儿或凑在一起闲谈。
9.玩滑楼时教师必须将幼儿排好队,按秩序往下滑,严禁幼儿从滑梯下面往上爬,教师要在滑梯旁注意幼儿。
10.玩攀登架时,要组织幼儿排好队,并提醒幼儿手要抓紧,一步一步往上攀登。
11.当班教师在课间要随时观察幼儿活动情况,发现幼儿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