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
11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会议指出,非银行支付行业发展对于活跃交易、繁荣市场有着重要作用,为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要引导支付机构牢固树立“支付为民”理念,坚守小额、便民宗旨,专注主业、提升服务,更好满足用户支付结算需求。要以实施《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强化全链条、全周期监管,严把支付机构准入关,防范业务异化、资金挪用、数据泄露等风险,严防利用支付平台从事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行业良性竞争和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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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
为加强信托公司差异化监管,在监管评级中体现新的监管标准和导向,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并发布《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共六章三十五条,从总体上对信托公司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进行规范。一是明确监管评级要素与方法。二是明确监管评级组织实施流程。三是明确系统性影响评估要素与方法。四是明确分类监管原则与措施。《办法》的发布和实施,将进一步完善信托公司监管评级规则,提升信托公司分级分类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加快推进信托行业转型发展,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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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则,推动银行强化风险管理水平,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立足于我国商业银行实际情况,参考国际监管改革最新成果,全面完善了资本监管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构建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使资本监管与银行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匹配,降低中小银行合规成本。二是全面修订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包括信用风险权重法和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标准法和内部模型法以及操作风险标准法,提升资本计量的风险敏感性。三是要求银行制定有效的政策、流程、制度和措施,及时、充分地掌握客户风险变化,确保风险权重的适用性和审慎性。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优化压力测试,深化第二支柱应用,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五是提高信息披露标准,强化相关定性和定量信息披露,增强市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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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机构监管,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证监会拟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促进功能发挥,突出服务实体经济主责主业。对证券公司开展做市、资产管理、参与公募REITs等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予以优化,进一步引导证券公司在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发力,充分发挥长期价值投资、服务实体经济融资、服务居民财富管理、活跃资本市场等作用。二是强化分类监管,拓展优质证券公司资本空间。适当调整连续三年分类评价居前的证券公司的风险资本准备调整系数和表内外资产总额折算系数,推动试点内部模型法等风险计量高级方法,支持合规稳健的优质证券公司适度拓展资本空间,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做优做强。三是突出风险管理,切实提升风控指标的有效性。根据业务风险特征和期限匹配性,合理完善计算标准,细化不同期限资产的所需稳定资金,进一步提高风险控制指标的科学性。对场外衍生品等适当提高计量标准,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有效性,维护市场稳健运行。证监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点击“详细阅读”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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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