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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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谯城区、利辛县) 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文件 (项目编号: BZSJ2023GC536 ) 尊敬的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该项目有关内容答疑澄清如下: 提问1、招标文件P36、P37页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的提问: 技术标(暗标)篇幅页数不得超过200页(含暗标封面);承包人建议书(暗标)、承包人实施计划(暗标)”总共一起不超过200页,请明确;请问技术标是否可以采用A3格式编排?如果不可以,设计图纸及附件是否可以用A3格式?技术标(暗标)不做目录,不设内封页,全文的文字及图表连续编排;请问全文的文字及图表连续编排,是否指不得出现空行,请明确? 答:技术标(暗标)包括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合并不得超过200页。对技术标(暗标)编制参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6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执行。 提问2、招标文件附件中的初设文件及图纸,无法支撑完成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条中承包人建议书评审标准要求的图纸及设计方案详细说明内容,建议评分标准改为:针对已有初设文件提出建设性优化意见,基于优化意见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评审;基于设计工作大纲、设计投资控制策略进行评审。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关于联合体投标的提问: 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请问:投标单位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是联合体参与方,联合体协议分工只负责本项目环保工程,不参与本项目市政工程是否可以?同一家施工单位必须同时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果投标单位仅含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联合体单位含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是否满足该条款要求? 答: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为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个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可由以上三个资质任意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提问4、关于类似业绩的提问:招标文件中设计单位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拟派设计负责人业绩、施工总承包企业拟派建造师类似业绩等,类似业绩要求水环境治理类项目,请问河道水体水质提升、水环境生态修复、小微水体治理、农村(乡镇)污水处理,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管网类、污水处理类、河道整治类、景观类、生态类、河流水质提升类、黑臭水体类、湿地公园类业绩、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合同内容为河道清淤,整治、截污,生态修复,生态景观绿化等内容是否符合上述水环境治理类项目?如不符合,请明确哪些业绩类型属于水环境治理类项目? 答:本项目类似业绩“水环境治理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举的河道水体水质提升、水环境生态修复、小微水体治理、农村(乡镇)污水处理,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污水处理类、河道整治类、生态类、河流水质提升类、黑臭水体类、湿地公园类业绩、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水环境治理相关业绩。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通知》等相关规定,景观类、绿化类和市政供水管网类不予认可。 提问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出具设计图纸地形数据精确可靠,考虑到招标时间较短,能否提供初步设计图纸cad版?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提供。 提问6、联合体成员方提供的项目经理及业绩是否认可?施工项目经理、企业资格审查施工业绩、企业详细评审施工业绩是否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若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为两家单位,请问对施工分工比例有无最低要求? 答:施工项目经理及业绩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提供均可。施工项目经理业绩、企业资格审查施工业绩、企业详细评审施工业绩可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其业绩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方可认可。本项目对联合体成员施工分工比例无最低要求。 提问7、招标文件第46页企业信用“1、本项目设计需配备给排水、岩土、结构(或建筑)、城市规划、工程测量(或测绘)专业,每项具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一项得 1 分,本项满分 5 分。” 若我单位无工程测量(或测绘)专业执业资格证书,联合体单位有工程测量(或测绘)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是否满足该条款要求? 答:现将招标文件第46页企业信用“1、本项目设计需配备给排水、岩土、结构(或建筑)、城市规划、工程测量(或测绘)专业,每项具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一项得 1 分,本项满分 5 分。”修改为:“本项目设计需配备给排水、岩土、结构(或建筑)专业,每项具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一项得 2 分,本项满分 5 分。” 提问8、投标单位设计业绩是业主设计委托书(相当于中标通知书),有合同和图纸审查合格证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设计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9、设计奖项要求2019 年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水环境治理类项目设计业绩)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 请问:我单位获得的设计奖项工程名称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和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是否可以。 答:类似业绩的具体说明参照第4条答复意见。 提问10、招标公告中本项目工程施工费用为28369.53万元,对应初步设计文件中的“第一部分工程费用28369.53万元”,且为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 本项目招标范围是否不包含3年的运维? 答:不包含3年运维。 提问11、招标文件中关于对施工业绩的要求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有的项目为招标,有的项目为直接发包,无中标通知书的,提供发包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条件条件?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2、招标公告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3.2“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专业证书” 上述要求是否应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证书? 答:应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证书。 提问13、本项目报价方式为费率报价,无须提供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第53页、54页,否决投标的情形中,第(13)-(17)条,是否不适用本项目? 答:是的,第(13)-(17)条不采用 提问14、联合体投标中,牵头人代表其他成员递交投标文件,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因此是否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按格式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外,投标文件其他资料(除不能盖章的暗标外)按格式要求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牵头人公司公章即可? 除暗标外,投标文件其他资料的落款“投标人”是否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公司名称即可? 答: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其他公章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实施即可。 提问15、技术标目录、附件1、附件2,投标制作软件中并无这些节点,是否放入技术标其他材料? 答:可以。 提问16、技术标和商务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由牵头人出具即可? 答: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牵头人出具即可。 提问17、商务标目录在投标制作软件中也无节点,是否可放入商务标其他材料? 答:商务标目录不作评审要求。 提问18、招标文件中P11,10.2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2)本工程拟派施工专职人员的具体资格和数量要求: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资料员1人;取样员或试验员(可兼任)1人。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 建市函(2019)1112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且建筑业协会质量检测分会也不再培训取样员岗位证书,请问:投标文件中施工专职人员的具体资格和数量,投标时是否无需提供?待项目实施时,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按照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 答:招标文件中对以上施工专职人员,只作人员数量要求,人员证书不作要求,专职人员应附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内。 提问19、招标文件p46“企业信用:1、本项目设计需配备给排水、岩土、结构(或建筑)、城市规划、工程测量(或测绘)专业,每项具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一项得 1 分,本项满分 5 分。” 《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申请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的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第二十八条 注册测绘师应在一个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开展与该单位测绘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范围相应的测绘执业活动。 根据上述规定,注册测绘师只有具备测绘资质的单位才能配备,而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并未要求投标人具备测绘资质,此条加分要求明显设置不合理,建议删除。 答:详见提问7回答内容。 提问20、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2019 年以来企业所承担的市政工程类项目获得住建 部(或中国建筑业协会)或中 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级奖项和省级奖项如“黄山杯”(外省等同于黄山杯,)的,是否提供两个省级奖项等同一个国家级奖项。同一项目获得的不同奖项按最高得分计分。 答:2019 年以来企业所承担的市政工程类项目获得住建 部(或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鲁班奖”的,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 6分;获得“黄山杯”(外省等同于黄山杯,具体名单附后)的,每提供一个得 4 分;本项满分 6 分。同一项目获得的不同奖项按最高得分计分。 时间安排 现将本项目招投标时间节点调整为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2023年11月22日上午9时00分,保证金缴纳时间顺延至:2023年11月22日上午9时00分。 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2023年11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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