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第一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园所安全管理,保障园所及幼儿、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园所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园所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我园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即园所领导、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园长白红引是园所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园长孟海燕、吴金凤是园所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王梦云是园所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一、园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园长安全职责
1.构建园所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园所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园所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园所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和谐的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5.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分管副园长安全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负责园所安全工作的事务,定期召开园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园所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园所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2.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园所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园所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园所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每年层层签订园所安全工作责任状,并负责检查、督促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定期讲评、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全校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园所安全管理工作。
4.指导园所安全专职干部和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组织落实师生的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幼儿掌握自我保护技能,增强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6.每学年开展2次以上针对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三、安全专职干部的安全职责
1.在园长和分管副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园所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每周向中层以上干部汇报园所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园所安全工作计划。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园所安全工作的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查找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处室、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分管副园长汇报,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证园所的安全。
4.园内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向分管副园长、园长报告,并组织教职工进行救火,疏散师生和园所财产。发现师生受到伤害,要组织师生积极救治,伤情严重的要迅速送医。
5.做好园所办公室值班安排,负责节假日门卫、夜间巡逻人员安排,并经常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6.负责全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年检,保证园所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