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开源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利辛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张村、汝集、新张集乡水厂取水工程及配水管道穿越西淝河涉河建设方案的函》(项目统一代码:2108-341623-04-01-770785)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利辛县水利局意见,我局对所报建设方案提出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二、拟建工程概况及涉河主要建设内容。
(一)张村水厂取水工程。
工程位于西柳沟入西淝河口上游540m处西淝河左岸,坐标(经度115°58′37.60″,纬度33°17′26.80″),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主要涉河建(构)筑物包括取水头部、岸坡护砌、引水管道、供电线路、检修道路。(1)取水头部。进水口底宽12m,上口宽34.8m,底高程23.6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C25砼护底(厚度0.4m),侧墙为C25钢筋砼悬臂式挡土墙;进水闸室长8.0m,宽8.4m,底高程23.60m,顶高程为28.40m,距迎水侧堤脚约26.2m。(2)岸坡防护。进水口上下游各10.6m河道滩地采用浆砌石护砌,宽8.5m;引水槽前端西淝河上下游共56m河道岸坡抛石,宽20m。(3)引水管道。采用2根DN1200钢制自流式引水管,管道中心高程为24.9m,单根管道长76.51m。顶管施工穿越堤防,工作井位于背水侧堤脚处24.4m。(4)供电线路。采用爬坡浅埋的方式过堤,管槽底高程为30.76m。(5)检修道路。上游设置检修道路1条,路面宽3.5m,与现状滩地齐平。
(二)汝集水厂取水工程。
工程位于朱集闸上游690m处西淝河右岸,坐标(经度116°1′7.68″,纬度33°15′7.37″),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主要涉河建(构)筑物包括取水头部、岸坡护砌、引水管道、供电线路、检修道路。(1)取水头部。进水口底宽12m,上口宽34.0m,底高程23.6m,C25砼护底(厚度0.4m),侧墙为C25钢筋砼悬臂式挡土墙;进水闸室长8.0m,宽8.4m,底高程23.60m,顶高程为27.5m,距迎水侧堤脚约10.1m。(2)岸坡防护。进水口上下游各10.6m河道滩地浆砌石护砌,宽8.5m;引水槽前端西淝河上下游共56m河道岸坡抛石,抛石宽度 20m。(3)引水管道。采用2根DN1000钢制自流式引水管,管道中心高程为25.0m,单根管道长60.0m。顶管施工穿越堤防,工作井位于背水侧堤脚处27.3m。(4)供电线路。采用爬坡浅埋的方式过堤,管槽底高程为30.76m。(5)检修道路。上游设置检修道路1条,路面宽3.5m,与现状滩地齐平。
(三)新张集水厂取水工程。
工程位于阚疃南闸下游840m处西淝河右岸,坐标(经度116°21′21.41″,纬度32°54′50.72″),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主要涉河建(构)筑物包括取水头部、岸坡护砌引水管道、供电线路、检修道路。(1)取水头部。进水口底宽12m,上口宽26.3m,底高程18.1m,C25砼护底(厚度0.4m),侧墙为C25钢筋砼悬臂式挡土墙;进水闸室长8.0m,宽8.4m,底高程18.1m,顶高程为22.0m,距迎水侧堤脚约17.3m。(2)岸坡防护。进水口上下游各8m河道滩地浆砌石护砌,宽8.5m;引水槽前端西淝河上下游共42m河道岸坡抛石,抛石宽度15m。(3)引水管道。采用2根DN1200钢制自流式引水管,管道中心高程为19.5m,单根管道长68.0m。顶管施工穿越堤防,工作井位于背水侧堤脚处10.8m。(4)供电线路。采用爬坡浅埋的方式过堤,管槽底高程为25.99m。(5)检修道路。上游设置检修道路1条,路面宽3.5m,与现状滩地齐平。
(四)配水管道穿越西淝河(张湾村)。
管道于罗沟入西淝河口下游800m处采用顶管施工穿越西淝河。管道采用1根DN800 Ⅲ级钢筋混凝土管,内套DN400输水钢管,钢管与混凝土顶管间缝隙采用水泥砂浆封堵。顶管段水平长度320m,河槽底部混凝土管顶设计高程为16.2m。工作井(经度116°7′44.40″,纬度33°13′42.68″)边缘距离西淝河右堤堤脚约39.5m,接收井(经度116°2′55.01″,纬度33°13′48.97″)边缘距离西淝河左堤背水侧堤脚约47.8m。
(五)配水管道穿越西淝河(孙水寨)。
管道于东城大桥下游50m处采用顶管施工穿越西淝河,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管道采用1根DN800 Ⅲ级钢筋混凝土管,内套DN500输水钢管,钢管与混凝土顶管间缝隙采用水泥砂浆封堵。顶管段水平长度480m,河槽底部混凝土管顶设计高程为12.72m。工作井(经度116°7′44.40″,纬度33°8′22.09″)边缘距离西淝河右堤堤脚约137.8m;接收井(经度116°7′56.12″,纬度33°8′34.17″)边缘距离西淝河左堤背水侧堤脚约57.2m。
(六)配水管道穿越西淝河(刘丰庄)。
管道于老阚疃南闸下游1km处采用顶管施工穿越西淝河,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顶管段水平长度276.84m,河槽底部混凝土管顶设计高程为13.07m。管道采用1根DN1000 Ⅲ级钢筋混凝土管,内套DN800输水钢管,钢管与混凝土顶管间缝隙采用水泥砂浆封堵。工作井(经度116°18′7.29″,纬度32°59′27.57″)边缘距离西淝河右堤堤脚约32.52m;接收井(经度116°18′16.45″,纬度32°59′22.78″)边缘距离西淝河左堤背水侧堤脚约16.78m。
三、根据水法规和专家审查意见,所报建设方案应修改、完善以下内容。
(一)增加进水口上下游河道滩地护砌范围(上下游各不少于30m)。
(二)检修道路(迎水侧)应顺水流方向布置。
四、工程应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其它设施;工程建设与运营不得损毁水工程。
五、工作井、接收井回填加固、影响堤段防渗处理等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专项设计,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六、你公司应将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施工安排、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专项设计报经利辛县水利局同意方可开工建设。涉及防洪、行洪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利辛县水利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汛及河道安全管理。
七、涉及防洪安全的施工不得安排在汛期实施。其它工程如跨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度汛方案报利辛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门批准及相关河道管理单位备案。
八、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做好堤防、岸坡的安全监测工作,对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堤防变形及沉降进行观察及分析,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利辛县水利局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九、工程建设及运行涉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海事等部门的,你公司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你公司应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十、工程建设服从水利规划、水利工程建设、防汛安全等要求,并接受水利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监督、管理;工程完工后,通知我局、利辛县水利局及相关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报送我局及利辛县水利局备案。
十一、拟建工程占用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性质不变。
十二、本行政许可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工程未开工或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化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