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教师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校职称评聘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张立峰
副组长:程存忠 赵庆春 程效朋
成 员:王翠玲 丁婕 马晓枫 梁 军 周凤荣 甘茹 尹珺 汪蕾 侯玲玲 孔秀云 黄学伟
二、职称评聘申请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师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师表形象,任期内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必须合格以上。
2.必须是学校当学年在岗教师。
3.任现职达到职称晋升的规定年限。
三、职称评聘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规程操作。
2.突出任现职年限,考虑工作教龄,兼顾工作能力、业绩及学校任职、班主任工作、参与学校教科研工作情况、学历达标等,确保职称评审不留死角。
3.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不遵纪守法和学校制度的;严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擅自乱收费的;搞有偿家教的;有重大安全事故或影响学校及教师形象的。
四、评审程序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
2.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3.教师个人对照相关评定职称文件精神是否符合晋升条件后向学校提出申请,收验证件。
4.领导小组审核,公示结果。
五、评定结果
职称领导小组逐次推荐参评教师具有晋升高一级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