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十条举措》,其中一条就是推行工业厂房分幢登记。该举措要求对工业项目厂房和配套建筑等按幢登记,并免收登记费。此举措的实施,将让企业沉睡资产“活”起来,破解企业不动产抵押融资难、贷款难问题。目前,推行工业厂房分幢登记的具体实施细则——《关于工业项目分幢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出台。
编者按在2月8日召开的全市“三严三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推进会上,印发了《亳州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十条举措》。这十条举措,是我市对标先发地区做法,在企业走访座谈中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详细了解企业重点、难点问题的基础上制定的,旨在打造符合亳州实际、具有亳州特色的营商环境“单项冠军”,为加快实施“六一战略”、推动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今日起,本报在“改进作风我们在行动”专栏中,专题对我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十条举措及其实施细则逐条解读,坚定企业家来亳投资兴业、在亳创新创业的信心决心,为全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营造浓厚氛围。
出台八条实施细则
半个月前还愁眉不展的亳州市中泰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包玉平,这两天终于笑了,她心心念念的融资问题,马上就要解决了,这得益于我市近日出台的《关于工业项目分幢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
我市在“四送一服”和“五级包保”联系走访过程中,多家企业均反映不动产证在一家金融机构抵押贷款后,无法在其他金融机构办理二次抵押业务,导致企业融资困难。《亳州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十条举措》中,推行工业厂房分幢登记举措破解了这一难题。该举措要求对工业项目厂房和配套建筑等按幢登记,并免收登记费。在企业提交完整办理材料后1日内发放不动产权证。此项政策将提高企业固定资产使用效益,释放企业抵押贷款空间。
如何实施?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实施细则——《关于工业项目分幢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共分8条,对工业项目分幢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予以明确。
《意见》指出,工业用地上房屋在完成工程规划核实和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宗地及地上所有房屋可设立一个不动产单元,办理一本不动产权证;也可按幢设立不动产单元,办理多本不动产权证。按幢设立不动产单元的,土地使用权宗地按照共用宗的方式进行登记;按幢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当事人可以按单幢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抵押登记。
《意见》明确,工业用地使用权单独办理抵押登记后,土地上新增房屋分幢设立不动产单元办理登记时,工业企业可以不解除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由不动产权利人(即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同时申请新增房屋的分幢首次登记和不动产抵押变更登记。按幢设立不动产单元的,原则上不得按幢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确需进行转移登记的,转移登记前由所在地载体单位对转移后的工业厂房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以及投资强度、环保、安全、税收等要求进行审核,出具同意转移的意见后,可以进行分幢转移。载体单位对分幢转移后所实施项目加强监管,不得改变土地及规划用途。
《意见》明确,工业项目中的行政办公楼、集体宿舍、配电房、门卫等配套房屋及配套服务设施,不得单独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或转移登记,可以连同厂房一并抵押或转移。工业项目的首次、转移和变更登记,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免收登记费。
在该《意见》执行前已按整体工业项目登记的不动产,按照自愿原则,权利人可以依据本《意见》有关规定按幢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方便企业分散抵押
《意见》的出台,究竟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好处?如何全面推进《意见》实施?
“《意见》明确了按幢登记的方式方法、明确了可以灵活办理抵押登记、细化了按幢登记的程序等,可有效破解企业不动产在一家金融机构抵押贷款后,无法在其他金融机构办理二次抵押业务等问题,让企业沉睡的资产得以盘活和释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程鹏飞介绍。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首次登记科科长刘璐介绍,根据《意见》,工业项目的不动产登记可以按照企业需求申请办理,即可以办理一本不动产权证,也可办理多本不动产权证,工业企业可以灵活掌握。按幢登记可以提高工业企业贷款的灵活性、方便性,加快工业企业资金周转速度,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一次性还款压力大等问题,为工业企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比如,一家有4幢独立厂房、每幢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的企业,过去只能办一本不动产权证。用这本不动产权证在银行最多只能贷2000万元。实施分割登记后,企业可以将一本不动产权证按4幢分割为4本不动产权证,在银行可以贷款4000万。”刘璐说。
《意见》明确对工业项目的首次、转移和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免收登记费。“事实上,我们在半个工作日就能办结完成,并免收550元的登记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号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代雷告诉记者。
亳州市中泰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花草茶生产销售小微企业,春节过后,对周转资金的需求很迫切。“我们上周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做了分幢登记,12栋厂房办了12个不动产权证,半天之内就办完了,还不收费用。”包玉平喜滋滋地说,公司已用两本不动产权证,到工商银行申请办理500万元的贷款,目前正在办理之中,估计很快就能拿到贷款。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工业企业了解这一普惠政策,与企业多沟通多互动,多引导多指导,全力做到企业不动产分幢登记‘快受理、快审批、快发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程鹏飞表示。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在出台工业项目分幢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的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又联合印发了《解决部分工业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意见》(以下简称《处置意见》),明确要聚力解决部分工业企业因缺少规划和竣工验收手续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
《处置意见》明确,在规划执法时实行“轻微免罚”。对部分企业在项目建设时未完全按照规划方案建设,无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且不影响重大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与周边用地和建筑无利益纠纷的工业房屋,要求按照“轻微免罚”原则不予处罚,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完善规划手续。对确因建成时间较早等历史遗留原因不具备补办规划手续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报经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现状出具认定或核实意见。
《处置意见》明确,在竣工验收时实行“容缺办理”。对已建成投产但对照新消防规范无法满足验收条件的企业,按照“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原则,消防验收可以按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对应的消防规范进行验收,住建部门(消防)出具验收意见。针对项目建设消防验收申报材料缺失的,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消防安全评估能力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针对建筑现状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消防安全评估,取得评估结论合格的《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可作为建筑符合消防安全使用要求的证明材料,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依据。对部分企业在项目建成后,缺少施工许可等资料无法竣工验收的,由项目单位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法定检测机构对工业项目的房屋(包括厂房、配套房屋及其他配套设施)的结构安全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对鉴定合格的,由住建部门盖章确认,作为不动产登记材料。
安徽普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是《处置意见》出台受益企业之一,该公司动力站因前期在建设规划方案上与现状不符,一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处置意见》出台后,规划、住建等部门给予分幢办理了房屋不动产权证。“这让我们甩掉了包袱,轻装发展,增强了发展信心。”安徽普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亳州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十条举措》,进一步增强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工作理念,打造更加便民利企的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切实办好企业和群众牵肠挂肚的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程鹏飞表示。
(文章来源:亳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