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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46755725Y/202110-00003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亳州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亳州市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0-09 发布日期: 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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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亳州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亳州市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0-09
发布日期: 2021-10-09
关于亳州市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09 16:49 信息来源:亳州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意见,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落实等方面开展审计监督,努力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审计局对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实现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全覆盖,组织开展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重点民生资金、脱贫攻坚、重点项目专项审计和国有资产审计等。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经济运行平稳有序,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保障和风险防控能力有效增强。

——稳增长持续加力。投入经费3.8亿元,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9亿元;全年新增政府专项债84.6亿元,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加大财政贴息力度,支持普惠金融发展。

——促攻坚精准有效。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亿元,推动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积极实施健康脱贫政策,开展消费扶贫,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统筹安排资金2.2亿元,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惠民生稳步发展。投入资金201.8亿元,推动顺利完成32项民生工程任务;统筹各类稳就业资金2.1亿元,推动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财政资金统筹,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发放补贴资金35.4亿元。

——抓整改成效显著。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7个方面39个问题,市审计局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截至20216月,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已整改38个,整改资金4.1亿元,建立健全制度机制7项,追责问责13人;剩余1个问题正在积极推进整改。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3亿元,支出132.8亿元,结余2.5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7.7亿元,支出86.6亿元,结余1.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亿元,支出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1.7亿元,支出12.3亿元,结余39.4亿元。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较好地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继续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加以解决。

(一)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12家单位上年结余资金未纳入2020年度预算管理,涉及资金4991.4万元。

2.预算制度执行不到位。5市属国有企业纳入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3.部分预算收入编制不精准。2020年度市本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47.3亿元,仅完成年度预算的64.1%

(二)财政管理审计方面。

1.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进度缓慢。审计抽查了11个新增专项债资金建设项目,发行债券金额18.9亿元,截至20213月底累计支付金额3.9亿元,支出进度仅为21%,有5个项目进度低于10%。其中亳州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厂区建设项目,支出进度仅为7.7%;亳州市肿瘤医院项目,支出进度仅为2.7%;亳州学院中医药学院建设项目,支出进度仅为0.2%

2.部分决算收入不准确。3家单位的其他收入计入罚没收入,涉及资金104.9万元。

3.部分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不够到位。抽查了10个部门2020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存在部分项目绩效评价过于笼统、针对性不强等现象。其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本级土地储备项目,未编制绩效管理目标,未开展绩效评价;市城市管理局29个项目,仅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覆盖率低

4.股权投资反映不完整。市财政局2020年向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市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家单位补充注册资本金,在总预算会计中核算,涉及资金1427.5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82个部门及所属204家单位,并对县区专项资金情况进行了延伸调查。从审计情况来看,各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管理,注重资金使用绩效,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

1.个别单位经费结余过大。2020年财政拨付市税务局经费3908.3万元,年末结余3586.9万元,结余率91.8%

2.部分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3家单位存量资金长期挂账,涉及资金4619.4万元。其中1家单位2009年以前结余1342.4万元,一直挂账。

3.部分固定资产长期闲置。一是业务用房闲置。1个部门2012年建成的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楼3362平方米,近75%闲置未用。二是设备闲置。2017年,1家单位购买空调、康复器械等设备至审计之日尚未拆封使用,涉及资金99万元。

4.超范围发放效能考核奖。2家单位超范围发放效能考核奖,涉及资金26.8万元。

(二)决算编制方面。

1.少计决算收入。12家单位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未纳入2020决算,涉及资金4991.4万元。

2.多计决算收入。3家单位将往来资金列入决算收入,涉及资金8.3万元。

3.错计决算收入。4单位将土地出让金等收入错计财政专户决算收入,涉及资金60.1亿元

(三)部门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建设项目执行率低。老子路、老君大道道排、安置还原小区E2区等21个工程,2020年预算安排项目资金2.5亿元,仅支付1140.8万元,执行率4.6%

2.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2家单位未按规定30日之内提出中央和省财政下达资金分配方案,滞留6个月以上,涉及资金3505万元。

3.非税收入征收不到位。1家单位监管不力,未按规定足额征收水资源费,涉及资金12.2万元。

4.专项资金审核把关不严。1家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多发2020年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补贴资金9.4万元。

(四)财务管理方面。

1.少计资产。1家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工程项目少计资产15.4亿元。

2.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1家单位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长达10年以上的往来资金3016.3万元。

3.保证金收取不规范。1家单位有11个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54.8万元;自行降低收取比例,少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70.8万元。

(五)内控制度管理方面。

1.重大事项决策未经集体研究。1家单位停止拨付某公司财政补助资金,未履行重大事项决策集体研究程序,涉及资金428.2万元。

2.大额支出未经集体研究。1家单位5笔资金支出超万元,未经集体研究,涉及资金21.9万元。

3.工程变更未经集体研究。1家单位工程2次设计变更增加,均未进行集体研究,涉及资金11.1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就业优先落实方面。

1.超范围发放创业培训补贴。1家单位超范围发放创业培训补贴,涉及22人资金2.9万元。

2.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不规范。1家单位未能按季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存在按年发放、延迟发放补贴等问题,涉及资金17.6万元。

3.虚报套取培训补贴。1个县区有11家企业虚报、套取岗前技能补贴32万元。

(二)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政策落实方面。

1.未及时发挥资金效益。2020年上级拨付特殊转移支付资金6917.4万元,截至审计日,实际支出3270.6万元,结余3646.8万元,支出率47.3%

2.部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进度较慢。2020年安排市本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7亿元,用于9个项目。其中支出进度低于30%的有杜仲路下穿京九铁路项目等6个项目,涉及资金2.5亿元。

3.资金监控系统支出信息不够准确。财政一体化平台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关联出现错误,定期对账机制落实不到位,直达资金实际支出情况与资金监控系统显示信息不一致。

(三)“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方面。

1.个别项目超标准收取投标保证金。1家单位自行提高标准收取投标保证金,涉及资金2.7万元。

2.行政事业性收费不规范。1家单位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务费等6项收费清单长期不更新;1个县区建筑垃圾处理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未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

3.违规征收应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018年至2020年,1个县区向5所中小学收取应免收的人防易地建设费146.9万元。

4.应退未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截至20216月,有21个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退未退,涉及金额1258万元。

 5.个别政策落实不到位。1家单位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政策不到位,未公开建设领域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查处结果。

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情况

(一)健康扶贫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1.违规套取基金。1个县区医疗机构通过为贫困患者分解住院套取基金196.3万元。

2.违规收取医药费。1个县区25个医疗机构超标准收取医药费118.3万元,其中收取贫困患者29.9万元。

3.个别医院违规收取押金。1个县区医疗机构违规收取34人次贫困户住院押金5.3万元。

(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审计调查方面。

1.就业培训效果不明显。1个县区参加技能脱贫培训的搬迁群众170名,仅有24人培训后实现就业,涉及培训资金18.5万元。

2.个别安置点消防栓未使用。1个县区易地扶贫安置点搬迁户2017已入住,截至审计日,该安置点的配套消防设施尚未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三)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1.未及时确权。1个县区未按照上级要求将519座光伏电站确权至相关单位。

2.个别产业扶贫项目与脱贫群众利益联结不够紧密。1个县区4个烘干房项目仅靠厂房租金与脱贫群众一次性分红,脱贫群众未在租赁企业就业,也没有参与生产经营。

五、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2020年对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筹集、使用和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全市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基金支出管理,持续推进基金支付方式改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金筹集不到位。

1.部分企业少缴养老保险金。因未及时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3家单位少缴养老保险金305.5万元。

2.部分企业滞留养老保险费。4家劳务派遣公司,未及时足额将减免退费返还相关单位,涉及金额474.6万元。

3.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13家单位因缴费信息未更新、减少人员未变更等原因,拖欠27人基本养老保险费,涉及资金13.2万元。

4.个别企业多收取医疗保险费。1家企业未执行疫情期间优惠政策多收取医疗保险费50.8万元。

(二)基金使用不规范。

1.个别单位违规发放养老保险金。2个部门养老保险机构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向214名死亡人员发放养老保险金,涉及资金78万元。

2.部分人员重复领取养老保险金。截至2020年底,2个县区396人重复领取养老保险金273万元。

3.个别人员多领取失业保险费。1个县区5人多领取失业保险费3.5万元。

(三)基金管理不严格。

1.违规支付重点限制用药费用。4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违规向198家定点医疗机构支付限制用药费用,涉及资金66.6万元。

2.利用虚假信息骗取养老保险金。1个县区工作人员,伪造8名居民死亡证明资料骗取养老保险金,涉及资金2.6万元。审计期间,已将该事项依法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

六、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审计情况

去年以来,市审计局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审计改革,由单一价款结算审计向提绩增效的竣工决算审计转型。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一)工程招标不规范。亳芜国际会展大厦等3个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应公开招标未招标,直接指定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

涉及金额10.8亿元;1个县区4个工程项目应公开招标未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涉及资金9377万元。

(二)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

1.基建程序执行不严格。亳芜国际会展大厦项目、三清大道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

2.工程设计变更过多。涡阳县老旧小区改造、利辛县乡村公路建设等项目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工程变更,变更率达10%以上。

3.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28个市区道路小修项目存在无施工图施工,监理资料不完整,施工现场管理不严等问题。

4.部分项目超工期。高铁片区地下综合管廊17个子项目均未按期完工,其中7个子项目超工期800余天;老君大道等12条道路,超工期500余天。

 (三)竣工财务决算编报不及时。市重点工程管理局管理的105个建设项目完工后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涉及资金18.5亿元。

七、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抽查了121家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配置不科学。

2017年,1家单位采购160台平板电脑、20台打印机等资产。截至审计日,尚有77台平板电脑和19台打印机等未拆封,造成大量资产闲置。涉及金额17.1万元。

(二)资产出租、处置及使用不够规范。

1.个别单位资产违规出租。1家单位未经批准将价值262.1万元的固定资产无偿提供给经营单位使用。

2.个别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1家单位自行改变出租方式,将有偿出租改成无偿出借。

3.个别单位资产监管缺失。1家单位3辆公务用车长期停用,未办理处置手续;1家单位1处房产被私人出租,租金尚有2万元至今未收回。

(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

1.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45家单位未按规定将房屋、土地等登记入账,涉及房屋面积83.5平方米,土地1997亩。

2.部分房屋、土地未办理产权登记。60家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涉及房屋面积130.9万平方米,土地838.1亩。

3.少数房产权属不清。1家单位从房产公司购置面积872.4平方米的办公用房1处,长达14年未办理变更登记。

八、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提升财政管理绩效水平。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科学编制预算,进一步健全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企业机制,推动惠企利民、纾困发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实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主体责任,切实增强绩效观念,加快资金分配和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强化重大政策落地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清单管理,促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切实落实减税降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持续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解决体制障碍、制度缺失等问题。

(三)加强工程项目和国有资产管理。落实监管职责,对重点工程项目全程监督,抓好招投标、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重点环节管控,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建设管理规范运行。切实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优化资产配置,规范处置程序,定期清查盘点,提升资产管理质量和水平。

(四)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切实防止屡审屡犯、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