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田城涉嫌串通投标案中,利辛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安徽中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代理“利辛县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期新张集乡沿街立面、S224门头店招及利颍路绿化工程一标段(项目编号BZLXGC2018101-01)”招标活动中,没有尽到审核职责,在安徽安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刘学龙没到开标现场的情况下,由他人代签并通过审核。根据《亳州市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亳州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考评细则》第六条第六款28.招标代理工作失误,严重影响其代理招标项目的公平竞争或招标、开标、评标工作顺利进行的扣10分。
经研究决定,给予安徽中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扣10分的信用处理,并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
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