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亳州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对《亳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07 16:28
信息来源:亳州市气象局(亳州市防雷减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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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亳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是我市应对气象灾害的专项预案,是全市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原预案于2016年10月制定印发,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和《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组织对原预案进行修订。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原预案于2016年10月制定印发,在三年多的运行中,预案在气象应急减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适应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优化部分气象灾害的分级标准,我局组织对预案进行了修订。
三、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气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皖气函〔2021〕8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亳政秘〔2021〕23号)等精神,市气象局牵头对2016年10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亳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亳政办秘〔2016〕202号)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与《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基本保持一致。2021年3月23日,书面征求了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等18家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收到反馈意见6条,所提意见全部采纳;4月25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所提意见全部采纳。经反复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领导审阅并修改,最终形成此送审稿,最后于2021年5月17日,亳州市人民政府第195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
四、工作目标
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责的调整,为适应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我局对《亳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以确保更有效地保障我市气象灾害发生后应急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五、主要内容
《预案》共九个部分。主要从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预警、应急响应、调查评估与总结、保障措施、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管理、附则等方面作了明确。
(一)关于应急预案适用范围。明确了《预案》的适用范围,并指出对因气象灾害引发的其他灾害的应对处置,适用相关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对适用范围的明确,避免了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或事件应急响应的多头指挥。
(二)关于组织指挥体系。进一步明确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名称和职责。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责的调整,将预案中有关部门名称作出更改,并对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调整。当境内发生或即将发生大范围气象灾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时,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第一副指挥长由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担任,第二副指挥长由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和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明确了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三)关于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气象灾害预警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预警,一级为最高级别。明确了由市气象局制作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报送市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
(四)关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明确了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明确了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并将应急响应情况及时报送市指挥部。由市指挥部统一组织开展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应急处置小组,明确了现场处置的内容和信息发布的内容和形式。
(五)关于后期处置。明确了应急响应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时对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不断提高应急工作水平;相关部门加强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应对的技术总结。
(六)关于保障措施。明确了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建立气象灾害普查机制,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的风险普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了应急管理、气象部门共同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气象灾害知识的宣传普及;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广泛动员基层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的作用。
(七)关于奖励与责任追究。明确了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应按照规定给与奖励或开展责任追究。
(八)预案管理。明确了预案的解释方,并指出当《预案》需要修订时,由市应急管理局与市气象局组织开展。
六、创新举措(文件政策的特色、亮点,给社会公众或企业法人带来的实惠)
新《预案》与2016年出台的旧《预案》相比,更注重各部门之间的共同行动,建立高效的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对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在新《预案》中也体现出要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必须依靠政府大力支持,以及各传播媒体、电信运营商的紧密协作,通过各级广播、电视、应急广播系统、手机短信等各种手段和渠道及时播发预警信息、防御措施等。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预案》颁布实施后,市县气象部门和各相关单位应组织开展贯彻学习和专题培训,使相关应急管理及业务人员熟悉《预案》内容,了解掌握《预案》启动流程、启动标准、应对措施等,充分应用好《预案》,切实发挥《预案》在气象灾害应急防范中的作用,结合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际,针对灾害风险和区域灾害特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