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 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年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认真执行市第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和人大财经工委审查意见,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对市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实现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全覆盖,组织开展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扶贫资金审计、政府性投资等重点项目审计。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6个方面35个问题,相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市审计局按照问题清单逐项跟踪督促。目前,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已整改34个,剩余1个问题整改正在积极推进。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6亿元。省补助收入31.1亿元,债券转贷收入5.2亿元,调入资金37.0亿元,上解收入8.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9亿元,收入合计110.6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1.9亿元,补助区支出15.7亿元,上解支出1.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5亿元,支出合计110.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0.3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0.0亿元,省补助收入0.6亿元,债券转贷收入20.1亿元,上年结转2.5亿元,收入合计113.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4.70亿元,补助区支出1.5亿元,调出资金16.0亿元,支出合计112.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0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9亿元,支出0.9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2019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6亿元,上年结转31.6亿元,收入合计49.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9亿元,滚存结余37.3亿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非税收入项目预算编制不精准。2019年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决算22511.0万元,是年初预算数7000.0万元的3.2倍。
(二)个别项目未纳入预算管理。市特殊教育学校上级补助资金287.8万元,未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作为2019年非税收入管理。
(三)部分企业未缴或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2017至2019年度有71家企业存在未缴或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情况,涉及税款3367.1万元。其中:亳州市高新区有60家企业未缴或少缴2842.6万元;谯城区有11家企业未缴或少缴524.5万元。
(四)对少数企业土地出让金未及时征收。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及时征收圣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4667.1万元,其中:逾期欠缴土地出让金3746.0万元,欠缴违约金921.1万元。
(五)财政专户存量资金未及时收缴。截至2019年底,市检察院在财政往来资金账户滞留以前年度违纪案件罚没款2670.7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六)全口径决算管理不严格。审计对16家部门单位执行全口径决算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中心血站等7家单位往来账户资金收入未纳入2019年全口径收入决算管理。
三、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较低。
23家单位预算资金结余较大,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2018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31400.0万元,因融资政策调整项目未实施,全部结余;市民政局“市中心城区新建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资金”项目资金1326.0万元,因补助单位不符合条件全部结余;市特殊教育学校“特教学校新校区项目及配套设施(续建)”项目资金2520.0万元预算用于设备安装项目,当年仅支出597.8万元,支出率23.7%。
(二)部分专项资金拨款进度缓慢。
个别单位收到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文件30日之内,未及时提出二次资金分配方案,专项资金拨款进度缓慢。如市畜牧局对中央下达的2019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1667.0万元, 150天才提出分配方案;市交通局对省财政厅省交通厅下达的2019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增量资金439.0万元, 121天才提出分配方案。
(三)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审计抽查了52家单位的固定资产财务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存量明细账,并对15家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10家单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报废、闲置、待处置资产未及时处理等问题,涉及固定资产原值287.7万元。市总工会和市民政局2家单位长达19年未进行固定资产清理。
2.市城市管理局等15家单位固定资产账账不符,涉及固定资产原值1281.4万元。
3.市市场监管局等6家单位未按照新政府会计准则计提累计折旧,涉及固定资产原值2756.9万元。
(四)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格。
审计抽查发现市药业发展促进局等3家单位有44笔会议费、公务接待费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涉及金额7.6万元。
(五)绩效管理评价制度落实不到位。
审计抽查了11个部门负责实施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发现市科技局“科技专项”资金(除专利资助资金)项目、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发展专项”项目未开展绩效管理评价。
(六)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内控管理不到位。
25家部门48个项目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均达到政府采购限额,且已进行政府采购,但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显示未进行采购。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对全市2019年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应由涡阳县公管局承担的2018年度公共交易平台维护费16.0万元转移给涡阳县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支付。
(二)谯城区部分小规模纳税人未享受减半征收税款政策。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应退未退税款27.4万元,印花税应退未退税款6.0万元。
(三)谯城区河道管理局2018年度征收水资源费不规范。审计抽查发现,127家用水企业未安装水表,征收水费按企业单日取水量打捆计算征收,未按照实际取水量进行征收。
(四)谯城区部分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涉及金额210.0万元。
(五)个别企业环保监管不到位。利辛县强英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环保在线监测数据日均值累计超标13天。
五、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财政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21183.5万元、接受的捐赠资金2882.5万元和捐赠物资187.0万件进行了全面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部分专项资金闲置未用。截至2020年3月31日,涡阳县发改委疫情防控资金结余454.9万元,蒙城县4个乡镇及乡镇卫生院防疫资金结余102.7万元。
2.部分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未及时取得发票。涡阳县发改委采购北京麦登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防疫物资141.5万元、谯城区卫健委采购疫情防控物资462.0万元,未及时取得发票。
3.部分乡镇专项资金未及时报账。利辛县中疃镇、巩店镇等11个乡镇的行政村没有及时报账,涉及资金130.0万元。
4.捐赠物资库存账实不符。利辛县卫健委台帐库存总量108099件,实际库存77942件,相差30157件。
(二)农业种植业政策性保险审计情况。
审计抽查农业种植业政策性保险情况,发现存在实际承保与国元保险承保信息不一致现象:
1.涡阳县石弓镇石羊村刘楼、张楼和小集3个自然村,存在实际承保户数与国元保险承保信息不一致的情况。2019年度,3个自然村午、秋两季保险实际由83名农户承保,土地确权或承包种植面积1222.1亩;国元保险公司承保信息反映3个自然村承保397户,承保种植土地面积3740.6亩,多出314户、2518.5亩。
2.谯城区龙杨镇杨集村午、秋两季实际由10名农户承保,种植面积4539.6亩。国元保险公司承保信息反映该村午、秋两季承保均为1435户,承保种植面积12183.0亩,多承保7643.4亩。
(三)就业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超范围发放创业培训补贴,涉及金额158.8万元。亳州学院等3家培训机构申报2019年本校在读学生创业培训补贴2038人,审计发现其中1280人不属于创业培训补贴范围,涉及金额158.8万元。
(四)谯城区土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谯城区2017至2018年度土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土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16个乡镇将资金用于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无关的建设项目,涉及资金5128.0万元;11个乡镇将资金用于镇政府办公楼修建、装修、绿化等支出,涉及资金543.0万元;4个乡镇将资金用于非项目人员工资、补助,涉及资金126.6万元。
2.未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制度。6个项目应集中采购未集中采购,涉及金额413.8万元;5个乡镇将部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集中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971.0万元;13个乡镇将158个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涉及金额3246.0万元。
通过审计,促使谯城区政府完善规章制度1项,审计期间移送市纪委监委案件线索2条。
(五)旅游奖励资金审计情况。
对2019年1-10月旅游奖励资金审计,发现存在用普通货车、自卸货车、牵引车等非客运车辆申报旅游奖励资金、车辆超载、重复申报旅游奖励资金等问题。
六、扶贫资金审计情况
对蒙城县2019年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执行情况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有5名贫困人员未享受义务教育秋季补助共计0.2万元;向2名已脱贫不享受政策人员发放光伏收益补贴0.5万元;向6名已脱贫不享受政策人员发放公共服务辅助就业补助0.7万元。
(二)2017至2018年有11人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资金27.5万元;2018年有2名已脱贫不享受政策人员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0万元。
(三)2019年度部分产业项目村级留存资金计划性不强,致使503.4万元扶贫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
通过审计,收回资金33.0万元,促使补贴发放到位0.2万元,盘活资金503.4万元。对相关人员党纪处理2人次,行政处理处罚7人次,完善规章制度2项。
七、企业审计情况
(一)个别项目应公开招标未公开招标,涉及金额3589.0万元。如交控集团二级子公司安徽通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将李门楼还原小区(二期)项目直接发包,涉及金额3000.0万元。
(二)个别项目频繁变更。亳州公路客运高铁枢纽站项目违反程序先设计后勘察,导致施工过程设计内容变更较多,签订工程变更联系单多达171份。
(三)个别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如交控集团部分子公司存在将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涉及金额8353.8万元。
通过企业审计,有 4项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八、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19年度组织审计政府投资工程项目167个,项目资金23.5亿元,促进节约政府投资1.5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56条。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一)少数项目前期设计不合理。如亳州市南部新区公园及水系环境治理工程铁路以东段景观部分项目(凤尾沟三期)前期设计内容不精细、工程量不准确。其中绿化苗木仅马尾松一项就多设计213棵,条形石凳多设计526.0米。
(二)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如城市道路小修机制,工程施工无设计图纸,施工合同不规范,现场施工随意,施工单位违规转包,工程监理履职不到位。
(三)工程高估冒算依然存在。如市区丁家胡同、老祖殿街等5条道路强弱电管网工程,多计工程量达22.2%;亳州市北关历史街区二期强弱电管网改造工程,多计工程量达23.5%。
(四)部分项目工程建设单位内部审核把关不严。如亳州市桐乡路(杜仲路—文帝西路)道排工程,建设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不严,施工单位重复报送工程量,其中多报接线工作井94座、多报电缆保护管7326.7米。
九、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预决算编制管理。一是加强全口径预算编制和管理。严格落实《预算法》,将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强化部门预决算统筹衔接,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三是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监督,坚持预算执行进度与次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严格财政收入征收管理,加大可用财力保障。二是及时分解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绩效管理。一是全面实施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按照事前有评审、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切实做好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二是压实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三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建、保管、使用、维护和盘存等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二是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责任机制,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促进部门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三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单位资产的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