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0 15:10
信息来源:亳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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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亳州市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
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亳州市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9月30日
亳州市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行动计划
为加快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充分发挥文化消费在推动国民经济转型发展的积极作用,依据《安徽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行动计划>》(皖文改办〔2016〕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文化产品有效供给提升行动
1.推动文化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文化全要素生产率,增强文化产品有效供给。以北关历史街区保护与利用为重点,积极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提供更多文化产品和服务,开展“你读书、我买单”惠民阅读活动。支持亳州演艺公司做大做强。支持文化设施运营单位与文化创作、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提供“一站式”文化服务。
2.繁荣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大力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扎实推进文学原创工程、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网络内容建设工程等,着力打造一大批思想精湛、艺术精深、制作精良,体现时代特征、彰显亳州特色、人民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鼓励出版适应群众购买能力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支持公共文化机构挖掘特色资源,加强文化创意研发,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鼓励文化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争创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扶持老字号文化企业扩大品牌影响力,推出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品牌。
3.推动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推动文化消费与信息消费融合,加快推进文化产品和服务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拓展新媒体文化消费。大力推进“智慧亳州”建设,加强通讯运营、网络运营、内容生产等单位间的互动合作,实现联动融合发展。充分挖掘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支持各地举办特色主题活动,丰富人民群众节假日文化消费选择,释放消费潜力。实施文化消费品牌引领战略,扎实做好芍花旅游文化节、五马桃花旅游文化节等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充实、丰富、创新“美好乡村之旅”乡村游活动内容。通过政府搭台,企业上台方式,在景区内举办系列文化活动,丰富景区文化内涵,提升景区吸引力,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的文化消费活动品牌。支持文化与中医药、养生休闲等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策划打造五禽戏、马拉松等影响力大、参与度高的品牌赛事活动。注重文化与农村、农业的融合,开发集农耕体验、田园风光、生态农业、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多样化、综合性乡村旅游产品。
二、文化消费空间拓展行动
4.完善文化服务设施。以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文化消费服务网络。以市级“三馆一院”(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剧院)、县级“两馆一场”(图书馆、文化馆和剧场)为依托,通过在市中心城区建设15个以上社区文体中心,打造城市15分钟文化休闲健身圈。以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民文化乐园)为重点,打造农村“十里文化圈”。加强全民健身公共设施、乡镇数字影院建设,拓展城乡实体书店网店。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基层公共文化脱贫行动计划,推进农民工文化驿站建设,补齐文化服务短板,增强消费后劲。
5.丰富文化消费业态。充分利用“我家亳州”手机APP,建设覆盖全市的文化消费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编制亳州市文化消费指南,充分利用户外宣传屏幕、文化广场、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加大对文化消费的宣传力度。鼓励文化企业拓展电子商务营销模式,利用微博、微信、移动互联网等方式,向消费者及时提供最新文化消费信息。继续办好 “药都欢歌”、非遗技艺大展等品牌文化活动,将其打造成为彰显亳州文化魅力、释放文化产业活力、促进文化消费的集中展示和宣传推介平台。大力发展文化电子票务、在线教育、智慧书城、游戏平台、新媒体平台等新型文化消费、鼓励社会力量利用老厂房、老街区、老码头、老校区、老工矿、老建筑等,打造文化特色街区、特色小镇等文化消费集聚区。建设文化领域大数据平台,促进文化产业与物联网技术融合,培育现代文化物流业。
6.创新文化消费项目。依托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巩固提升以“五看”(看书、看报、看电影、看电视、看戏)为基础的基本文化消费,培育拓展新型文化消费。继续开展优秀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推进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等项目和优秀出版物推荐活动。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打造一批书香社区、书香机关、书香校园、书香企业、书香村居。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支持新型文化消费示范项目和传统文化消费转型升级项目建设。
三、文化消费环境优化行动
7.培养城乡居民文化消费习惯。加强城乡居民艺术修养、人文素养培育,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事业单位进社区、机关、校园、企业、乡村开展文化辅导和培训活动。壮大群众文化辅导员(文化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义务宣传文化员队伍,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讲座、文化艺术辅导和展演等服务,指导基层群众开展文化活动。鼓励中小学校开设艺术课程,探索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依托建设乡镇艺术培训中心,鼓励专业艺术培训机构开展针对学生的艺术素养培训。
8.完善文化消费政策。加大对社会效益突出的文化消费项目扶持力度,继续完善财政资金直补文化消费者的途径和方法。稳步推进文化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切实保障“送戏进万村”“戏曲进校园”等文化惠民项目购买资金的投入。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励在商业影片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积极运用产业发展资金,助推新兴文化产业和有市场、有效益的传统文化产业发展。
9.营造积极健康的文化消费氛围。加强文化消费市场监管,维护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文化市场秩序。逐步完善贯穿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建立健全文化消费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的产品及服务标准体系,完善文化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和市场准入、退出制度,保护文化消费者的权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文化消费宣传力度,激发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潜力。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文化消费扩大和引导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