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28524325W/202409-00060 | 组配分类 | 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强化农村环境整治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9-27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
亳州市聚焦农村黑臭水体、生活污水等乡村生态振兴堵点、难点问题,加强机制建设,加大资金投入,细化举措,提升乡村生态环境。
一是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摸排农村黑臭水体,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分年度目标治理任务清单,系统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4年全市需完成治理任务484条,截至目前已完成治理424条,剩余60条水体正在推进治理。
二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立足农村实际,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加强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系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4年全市需完成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63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治理59个,剩余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正在推进治理。
三是统筹谋划农村水环境治理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千万工程”、乡村振兴、农田水利、人居环境、乡村产业发展等涉农资金,加大资金投入,优先解决农村水环境治理问题。
四是加强管护和有效利用巩固治理成效。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管护和保洁机制,推动河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构建农村小微水体管护体系。坚持管用结合,宜农则农、宜渔则渔,合理利用农村闲置水体和治理后的黑臭水体,推动农村水体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实现农村水环境治理从“长治久清”到“长制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