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568006657/202409-00024 | 组配分类 | 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企业 / 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行政处罚(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9-19 | 发布日期 | 2024-09-19 |
行政处罚(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主体代码 |
9112000010*********B |
主体名称 |
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处罚文件号 |
亳公管罚决〔2024〕4号 |
处罚部门 |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
处罚结果 |
存在弄虚作假投标违法行为,处项目合同金额(53013252.88元)5.5‰的罚款,计291572.89元。 |
限制的行为 |
无 |
来源区划 |
安徽省•亳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