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711177331/202406-00043 | 组配分类 | 学生管理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教育局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排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6-18 | 发布日期 | 2024-06-18 |
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排的通知
教办〔2024〕2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市直各学校:
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全市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快乐的暑假,现将2024年亳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学校放暑假时间为7月5日-8月31日,9月1日组织学生报到,9月2日正式上课。
普通高中学校放暑假开始时间为7月13日,新高一、高二年级学生9月1日报到,9月2日正式上课;新高三年级学生8月26日正式上课。
学前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职学校放暑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科学安排期末工作。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统筹课程安排,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等工作,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各项工作总结。
(二)有效加强家校共育。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做好假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家校沟通,指导学生合理制定假期学习和生活计划。各学校要督促家长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学习产品,适当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锻炼和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做好预防孩子溺水等安全教育工作,形成家校育人合力。
(三)切实落实“双减”规定。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严格遵守假期起止时间,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抓好教师暑期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教师教书育人水平。各学校要控制暑假作业数量和难度,科学布置暑假作业,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科类培训。
(四)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组织学生在假期期间到校上课或补课。不得将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出让、出租给单位或个人开展收费性活动。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假期组织、推荐或参与有偿补课。
(五)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好防溺水、防欺凌、学生心理健康、食堂食品安全、交通及校车运行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学校要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全覆盖每个师生并向家长延伸,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严格假期值班制度,及时报告和应对突发事件。
(六)充分做好秋季开学准备工作。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提前制定开学返校工作方案,认真制定新学期各项工作计划,做到早布置、早落实。要对开学各项保障措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和饮食、住宿、水电等保障条件以及教材教辅征订工作落实到位,秋季学期平稳有序开学。
三、其他
暑假期间,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深入开展督导,并将有关工作纳入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检查重要内容。各地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时间如有调整,可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意见,经所属政府同意后执行,报市教育局备案。
亳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