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1600762751839D/202406-00013 组配分类 其它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残疾人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2024年亳州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13 发布日期 2024-06-13

2024年亳州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目标任务

2024年,为全市75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详见附件 1)。优先安排易返贫致贫监测户、一户多残、以老养残、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兼顾各类别残疾人迫切需求,不断提高困难残疾人居家生活的自理能力和生活水平。

二、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且有家庭改造意愿;

(二)各县、区认定的生活困难家庭;

(三)住房具备改造条件;

(四)对无障碍设施依赖程度高,需求迫切。

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改造易返贫致贫监测户、“一户多残”、“以老养残”、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

三、改造内容

根据不同家庭不同残疾人特点和需求,以消除残疾人居家生活障碍为目标,量身定制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方案,坚持一户一策,提高改造质量。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包括但不限于起居室、厅堂、厨房、卫生间、阳台、地面、通道、墙面、门窗等无障碍设施改造,能保障残疾人安全、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水平的智能化家居家电设备,排除用电安全隐患的水电线路改造和安全插座开关配置,以及必要的辅助器具适配等等,总体上覆盖户内院落、入户通道、客厅、卧室、卫生间、厨房等六中生活场景,不断提高重度残疾人居家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水平。

四、实施方式 

根据地域特点和改造规模,结合实际,可采取集中改造、个人分散改造并行的方式。集中改造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即以下第一种方式确定改造服务单位。改造对象分散且量少的地区,在商县、区财政部门许可的条件下,可采取以下第二种方式进行改造。

(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实施改造。由各县、区残联按照规定程序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方式引入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统一改造。

(二)残疾人家庭自行改造,残联补贴。由县、区残联指导,残联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或帮扶干部负责具体管理,让残疾人家庭自行或聘请工人进行施工,待验收合格拍照留存后,将资金补助给改造受益对象。

五、实施流程

(一)需求调查。由各县、区残联牵头,以乡镇(街道)、村(社区)残联工作人员、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和协助理员队伍为主,依据年度计划改造任务量,结合省残联下发的需改造对象名单,对辖区内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需求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按照家庭困难和急需程度排序汇总。

(二)改造对象确认。各县、区残联按照摸底的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经残疾人本人同意后,确定为实施对象,同时填写《安徽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审批表》(附件 2)。确因残疾等客观原因无法签字或作出决定的,由其家庭成员(监护人)代为签署意见;无其他家庭成员(监护人)的,可由所在村(社区)委员会代办。

(三)预审评估设计。各县、区残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评估设计,同时对实施对象的残疾情况、家庭经济条件等进行现场核实,对家庭环境等予以绘图并拍摄照片或视频记录。专业人员以入户调查及评估的资料为依据,对改造对象的无障碍需求和改造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按无障碍有关技术标准制定个性化的建议方案。对不符合条件、超出实施方案范围或确实无法改造的,应予解释。未纳入当年改造范围的,其评估结果留作下年度的申请依据,参与下年度的申请排位。

(四)实施改造和验收。

1.入户施工。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无障碍改造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有关规范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要求,参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执行,设施类的改造具体可以参见《亳州市家改参考目录》(附件4)。改造施工时要充分考虑和听取残疾人的意见与建议,尽量满足残疾人个性化需求,做到严控质量、文明施工、规范建设、确保安全。

2.验收拍照。施工结束后,县、区残联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对所改造部位分别在施工前和结束后的同一地点、同一角度进行拍照备存。

3.交付使用。经县、区残联验收合格的,施工方应为实施对象提供质量保证书。需要返工整改的,需于 10 日内完成,并再次验收直至达到合格要求后,交付改造对象确认签收。

4.改造后评价。县、区残联组织实施改造项目后评价,要对改造后的残疾人家庭成员进行满意度评价,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预审评估设计及验收和评价,填写《安徽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评估设计验收表》(附件3)。

5.各县、区认真做好残疾人家庭自行改造项目管理工作,残疾人家庭签订自行改造承诺书,要求残疾人家庭8月底之前完成改造,县、区残联10月底之前完成验收,验收通过后,10日内拨付改造资金。 

(五)改造档案管理。

家庭无障碍改造成果交付使用后,县、区残联收集整理施有关资料并建立每户改造档案,规范台账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材料:实施方案、资金拨付凭证、改造申请及审批表、 改造情况表和改造验收单、各项改造前、后对比照片(含电子档);监管材料、宣传材料等。

(六)改造数据录入。

改造结束后,县、区残联及时将每户改造信息录入中国残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据库系统”。在数据录入时,务必做到严谨准确,改造内容填写真实,上传改造前后图片要清晰。

(七)抽查回访。

县、区残联应当在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交付一年内,按一定比例开展回访工作,进行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市残联将组织开展对各县、区无障碍改造项目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及时要求返工直至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