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1600762751839D/202405-00002 组配分类 其它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残疾人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2024年亳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实施方案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07 发布日期 2024-05-07

2024年亳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实施方案解读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为宗旨,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不断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全市开展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1604人次。对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以培养和提高素质及职业能力为目的,主要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创新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等。

三、主要内容

(一)2024年市残联计划开展2期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每期40人;开展2期就业技能培训,每期40人。各县、区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前,要广泛征集残疾人意见,针对残疾人群体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残疾人职业培训项目、补贴标准,将拟定的培训计划、培训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送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二)就业技能培训主要面向有就业需求的未就业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新录用残疾人等开展。

(三)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主要面向已就业残疾人开展,包括在岗、转岗和晋级培训等。

(四)创业创新培训主要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开展。

(五)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主要面向农村残疾人开展,培训内容以种植、养殖和加工业等为主。

(六)专项技能培训主要面向有特殊需求的残疾人开展,主要包括辅助性就业培训、新行业新技能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技能培训以及其他特色培训。

(七)零就业、一户多残、以老养残家庭中的残疾人无法参加培训的,经当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同意,可与残疾人有抚(扶、赡)养关系并履行了义务的亲属参加。

(八)残疾人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 2 次免费培训,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原则上不重复培训。

四、培训组织实施

(一)残疾人职业培训可由残联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单独举办,或委托其他部门、机构等举办,或与其他部门、机构等共同举办。

(二)各级残联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职业培训组织方,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

(三)根据培训项目需要确定培训机构,建立并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目录。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执行确定程序。培训经费原则上按每人次 800 元进行补贴,各县、区可根据不同培训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

(四)承接残疾人职业培训的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登记,年审(检)合格;

2.有规范的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和服务承诺;

3.承接残疾人培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有培训所需的软硬件等设施设备和无障碍环境;

5.消防和卫生条件达标;

6.符合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培训机构目录;已列入的,应当及时撤回:

1.被有关监管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批准许可文件的;

2.被有关部门、机构列入负面清单的;

3.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进入培训机构目录的;

4.在办学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的;

5.有其他不宜承接残疾人培训行为的。

(五)培训相关内容按要求及时录入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服务系统。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扶持政策。完善购买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政策,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广泛参与残疾人职业培训。残疾人可结合自身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二)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培育。依托公共实训基地、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结合地域特点和残疾人需求,通过挂牌认证的方式,加强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的培育和建设。到 2025 年末,每个县、区至少挂牌 1 家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

(三)充分利用残疾人线上培训资源。推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模式创新,探索“互联网十职业培训”模式。推动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线上线下共同发展。

(四)规范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各县、区严格按照《安徽省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与管理规范》文件,积极推进残疾人职业培训项目化、类别化、规范化,落实残疾人职业培训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公示制度。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资金使用、结业审核等各项制度,加强培训过程监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公布培训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建立学员满意度和第三方参与的培训质量评价制度。残疾人培训结束并通过结业考核,由培训机构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残联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抓紧抓实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各县、区残联 12 月 1 日前向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报送职业培训项目落实情况总结。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区残联应当根据残疾人培训需求等情况,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残疾人培训资金投入,用好政府各类就业培训资金,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鼓励社会力量捐赠支持。加强培训资金监管,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三)实施信息化管理。依托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借助信息化工作手段,对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资金、培训人员和培训质量进行规范管理。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平面和网络媒体,大力宣传当地党委、政府加强职业培训的方针政策以及针对残疾人群体的特别扶持措施,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让更多的残疾人知晓。大力宣传残疾人技能人才典型事迹、残疾人通过技能提升和创业创新发家致富的成功案例。提高社会公众对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的认识与接纳,引导更多残疾人树立“技能立业”理念,走出家门,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掌握一技之长,为就业创业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