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406-00012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文字解读】《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03 发布日期 2024-06-03

【文字解读】《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政策出台背景和实施时间

为贯彻落实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持续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该政策自202452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1231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房地产市场关系民生福祉,关系经济稳定,还关系金融安全、社会和谐等许多方面,近年来,受经济周期等冲击,我市房地产市场出现超调现象,对社会良性循环产生不利影响,《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巩固前期房市发展良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起草过程

参照合肥、池州等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经过多次研究讨论、修改完善,2024520日,我中心书面向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等32家单位征求意见,对反馈的合理意见进行了吸纳。522日,市司法局对该政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525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公平性竞争审查,所提合理意见全部采纳,形成了本次上会的《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送审稿)》527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送审稿)》,形成了《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并于2024527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

四、主要目标

我市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激活市场需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行业服务,有效缓解企业压力,共建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主要内容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由10条举措组成。

(一)实施购房补贴。此项政策了解到,从2024527日开始到20241231日,如果在这个时间段内在市区新购买新建的商品住房,将可以获得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如果是二孩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家庭,并且新购买了新建的商品住房,那么将可以获得总房价1.5%的购房补贴。

(二)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通过发放购房券举办惠民消费季等方式,促进市场消费。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通过购买新建商品房、发放房票等方式进行安置。支持住房以旧换新,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根据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有卖旧买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安置房),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

)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贷款利率。

)实行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其出售现住房并在1年内在重新购买住房的予以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执行降首付、降利率有关政策。加快推进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及时纳入白名单,及时释放企业按揭贷款保证金,推动化解未交楼个人住房贷款风险。

)妥善解决验收难”“办证难问题。暂时无法竣工验收、交付、办证的房地产项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可进行竣工验收备案。为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实行购房群众无过错即办证。

)打好保交房攻坚战。成立保交房攻坚战领导小组,研究并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确保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交付。允许工抵房网签备案,数量原则上不超过项目预售许可总套数的10%

(八)设置改善性住房建设指标。出台好房子建设标准,科学设定用地开发指标,优化控规通则,调整建设标准,满足改善性住房设计需求。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依法采购适当的闲置住房或未销售的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推进安置房分配环节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市场服务,提升服务效能,简化缩短办事流程时限。依法打击网络媒体乱象。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向开发企业兑现资金,为开发企业纾困解难。

六、创新举措

一是购房补贴力度加大凡在市区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人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二孩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家庭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人总房价1.5%的购房补贴。相较于之前出台的人才安居补贴政策,新政策补贴覆盖范围更广,政策普惠性更强。

二是妥善解决验收难”“办证难问题。施工单位和开发企业因经济纠纷不提供验收资料或部分设施不完善,暂时无法竣工验收、交付、办证的房地产项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可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实行购房群众无过错即办证。切实化解验收难、办证难问题。

三是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政府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依法采购适当的闲置住房或未销售的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推进安置房分配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严厉惩处安置房分配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各牵头部门认真履职,做好适用对象确认工作,适用条款的解释说明及实施细则工作,创新工作方法,联动协作,宣传、解释、引导、贯彻,保障政策落实。

八、政策咨询

咨询部门:市住房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519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