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405-00083 组配分类 媒体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媒体解读《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速看!亳州出台购房新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30 发布日期 2024-05-30

媒体解读《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速看!亳州出台购房新政)

5月27日,我市印发《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制定了多项政策让想买房的市民买好房、享优惠政策、无后顾之忧。

  实施多项优惠政策
  一是实施购房补贴。自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凡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购房人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二孩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家庭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人总房价1。5%的购房补贴。
  二是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2024年6月-8月,我市将公开发放购房券2000张,每张面值一万元。对有效期内兑现购房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受益财政给予每张购房券10%的补贴。推广“置业一件事”,鼓励团购商品住宅,促进市场消费。推广房票安置,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通过购买新建商品房、发放房票等方式进行安置。支持住房“以旧换新”,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根据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卖旧买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安置房),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
  三是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市住房发展中心主任彭化典介绍,从5月27日起,凡是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第一套房的首付已经降到了15%,二套房的首付已经降到了25%。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降了0。25个百分点。如果按照一套房100万左右来计算的话,首付降低了5万,利息也降低了5万元。
  四是实行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另外,通知还在保交房、促办证等方面,给予了政策支持。进一步强化了房地产市场服务让购买者真正买到好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