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600MB0U87449T/202405-00015 | 组配分类 | 安全制度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第十八中学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十八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5-09 | 发布日期 | 2024-05-09 |
亳州十八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2.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和台账制度。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应从合格供货商处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原、辅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料加工生产。
3.做好食品采购、加工、制作、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4.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操作、就餐场所内外环境清洁。按照卫生标准操作规程落实设备、工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和做好生产场地的清洁工作。
5.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6.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每年最少对职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本餐厅的生产操作。
7.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
8.落实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经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