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4971201D/202405-00016 | 组配分类 |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亳州市中医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疗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绩效考核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亳州市2024年公立综合医院考核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亳卫秘〔2024〕33号 |
生成日期 | 2024-05-06 | 发布日期 | 2024-05-06 |
关于印发亳州市2024年公立综合医院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亳州市人民医院:
现将《亳州市2024年公立综合医院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亳州市2024年公立综合医院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公立医院的监管,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全市6家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亳州市人民医院、涡阳县人民医院、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利辛县人民医院、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其中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参与考评,不参与排名。
共设考核项目7个、考核指标25个,总分120分。每半年考评一次,采取现场检查、信息系统调取数据和日常掌握情况相结合的方法。考评方法、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一)深化医改工作(8分)
考核指标有以下4个方面:(1)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收入)(2分);(2)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的比例(2分);(3)公立医院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增幅(2分);(4)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2分)。
(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54分)
考核指标有以下8个方面:(1)手术质量安全管理(9分);
(2)病历内涵质量管理(6分);(3)患者安全管理(6分);(4)日间手术开展(3分);(5)合理用药(9分);(6)临床路径管理(8分);(7)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5分);(8)医技质量管理(8分)。
(三)护理质量管理(20分)
考核指标有以下4个方面:(1)护理管理体系健全(4分);(2)质量与安全管理(6分);(3)责任制整体护理落实(6分);(4)改善护理服务(4分)。
(四)医院感染控制(10分)
考核指标有以下3个方面:(1)重点部门管理(6分);(2)重点环节管理(3分);(3)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1分)。
(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10分)
考核指标有以下4个方面:(1)省、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进展情况(2分);(2)医院对专科支持情况(2分);(3)人才队伍建设与科研技术情况(4分);(4)专科建设成效(2分)。
(六)信息化建设(8分)
考核指标有以下3个方面:智慧医院建设(3分)、医院信息互联互通(3分)、就医一张卡(2分)。
(七)满意度调查(10分)
考核指标有以下2个方面:满意度评价系统数据,医务人员满意度(4分),医院满意度(6分)。
三、加扣分及一票否决事项
分数计入年终考评总分,其中加分不设封顶线,以该年度加分最多的医院为参考基准,得分为40分,其他医院按照比例线性得分。
(一)加分事项
1.受到国家、省、市卫健委表彰,每次分别加5分、3分、2分(省、市级表彰最高加10分)。
2.在省质控督查考评中位居前5名的,加5分;在省临床路径督查中位居前5名的,加5分,位居5-10名的,加3分。
3.在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市级医院监测等级为A级以上的,加10分;县级医院监测等级为B+、B++,分别加5分、10分。
4.市级医院年度承担承担高校科研课题3-1分/项;省部级科研课题5-2分/项;承担国家级课题10-3分/项。县级医院年度承担市级科研课题2分/项(最高加8分);承担高校科研课题5-3分/项;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6-3分/项;承担国家级课题15-6分/项(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为本单位人员的按排序赋分)。加分不超过20分。
5.市级医院从市外每全职引进1名正高级职称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加3分,县级医院从市外每全职引进1名正高级、副高级职称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加5分、3分;市县级医院从市外每全职引进1名全日制医学博士研究生分别加5分、10分。
6.血液直免系统报销比例达到100%的,加3分。
7.医务人员献血人数达到本院内适龄献血人数20%,加3分。
8.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市级三级医院达到6级以上,县级三级医院达到5级以上、二级医院达到4级以上的,加5分。
9.县级医院年度内通过互联互通省级复合性测试,加2分;通过国家互联互通成熟度四级乙等、四级甲等测评的分别加5分、10分(其中文审、定量测试、定性测试每通过1项按1/3计算)。
10.年度内新建信息化项目采用商用密码应用的,加1分;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加1分。
11.年度内与沪苏浙医院合作有实质性进展,采取合作办院、设立分院的,加5分。
(二)扣分事项
1.被省、市卫生健康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每次分别扣3分、2分。
2.在省质控督查考评中位居后5名的,扣5分;在省临床路径督查中位居后5-10名的,扣5-3分。
3.考核期内发生甲级以下医疗事故的,每发生一起扣3分。
4.血液直免系统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扣3分。
5.因网络安全问题被省委网信办、市委网信办、市卫健委通报的,每次分别扣5分、2分、2分。
6.未完成网络安全等保测评的,每个系统扣0.5分。
7.年度内与沪苏浙医院合作无实质性进展的,扣5分。
8.全年发生的医疗纠纷数量排名前三的,分别扣5分、3分、1分;医疗纠纷总赔偿额排名前三的,分别扣5分、3分、1分。
(三)一票否决项
1.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
2.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3.发生甲级医疗事故的。
4.发生重大医保案件的。
5.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
6.省市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关一票否决项。
四、考评结果及运用
(一)每半年考评结束后,对6家医院进行排名,反馈存在的问题,下发考评通报,并抄送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汇总全年考评结果及加分、扣分情况,通报全市,对综合医院考评得分前2名且没有一票否决事项的医院,授予亳州市优秀公立医院荣誉称号,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对考评得分最后1名的综合医院和出现一票否决事项的医院通报批评,对医院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