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600728507525E/202405-00001 组配分类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企业 / 意见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康风涡阳县达成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文号 亳水〔2024〕39号
生成日期 2024-05-09 发布日期 2024-05-09

关于康风涡阳县达成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涡阳县康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关于审查康风涡阳县达成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函》(统一项目代码:2311-341600-04-01-646399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并征求涡阳县水利局意见,提出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所报建设方案

拟建工程跨越芡河等河道,位于涡阳县境内,具体位置及主要设计参数、建设内容见下表。

拟建工程一览表

序号

跨越河流名称

杆(塔)位置

(经纬度)

档距

m)

与河道管理范围线关系

40℃高温下导线对设计洪水位垂直距离(m)

防洪

设计

水位

m)

基础

主河槽及岸坡杆塔数(

/外

距离(m)

1

干溪沟

6#(115.998423,33.375279)

323

99

26.4

29.1

灌注桩

 

7#(116.001894,33.375166)

163

灌注桩

2

罗沟

16#(116.034311,33.380499)

285

71

20.33

28.97

灌注桩

 

17#(116.037377,33.380560)

178.5

灌注桩

3

西安营沟

19#(116.047351,33.383010)

446

83

16.05

28.55

灌注桩

 

20#(116.050974,33.385647)

322

灌注桩

4

双庆沟

21#(116.054198,33.387994)

356

229

21.06

28.76

灌注桩

 

22#(116.057080,33.390091)

67

灌注桩

5

东安营沟

25#(116.067883,33.389837)

320

109

25.17

28.83

灌注桩

 

26#(116.071320,33.389755)

172

灌注桩

6

朝阳沟

29#(116.082451,33.391873)

400

50.5

20.15

29.36

灌注桩

 

30#(116.086749,33.391828)

309.5

灌注桩

7

白膏沟

45#(116.147725,33.391324)

395

139

23.59

29.77

灌注桩

 

46#(116.149900,33.39438)

158

灌注桩

8

芡河

46#(116.149900,33.394383)

401

201

43.4

29.76

灌注桩

 

47#(116.152110,33.397492)

 

183.6

灌注桩

 

9

幸福沟

57#(116.168846,33.422597)

318

62

16.73

29.36

灌注桩

 

58#(116.171940,33.423822)

 

202

灌注桩

 

10

胜利沟

67#(116.181808,33.441060)

407

68

13.65

28.68

灌注桩

 

68#(116.184219,33.444119)

 

295

灌注桩

 

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三、基本同意涉河施工安排,5月份开工,9月份完工。

线路跨越上表所列之外的河道(沟渠),杆塔布置与河道(沟渠)上口线距离不小于5m

工程应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许可的其它设施。汛期保证防汛道路安全畅通,对因工程建设及运行造成水利工程设施损毁的应予以原标准恢复或补偿。

六、涉及防洪、行洪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涡阳县水利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汛及河道安全管理。如未按计划开工,公司应将批准文件施工安排变化后报送至涡阳县水利备案

工程如跨汛期,你公司应编制度汛方案报防汛抗旱指挥部门批准及相关河道管理单位备案。

、拟建工程占用河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性质不变。

该工程建设及运行若涉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工程完工后,通知我局涡阳县水利局及相关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报送我局、涡阳县水利局备案。

十一后期如因水利规划与防洪要求发生变化,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公司应无条件服从。

、本行政许可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工程未开工或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化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亳州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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