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6007373246591/202405-00002 | 组配分类 | 湿地保护修复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三强化” 持续推进湿地管理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5-07 | 发布日期 | 2024-05-07 |
今年以来,亳州市以湿地建设为着力点,将全市现有的4个湿地公园纳入自然保护地范围,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行动,有效解决了湿地自然公园与矿产权重叠冲突等问题,优化了生态布局。
强化制度保障。亳州市建立并落实日常巡查检查制度及县区每月定期报送湿地公园巡查报告和违建别墅排查报告制度,持续加强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排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乱建、非法开采、非法捕捞等违规违法行为。同时,完善印发《巡查制度》《宣教制度》《巡护员管理制度》《野外巡护监测制度》及《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并与属地社区、文旅公司等建立联建联管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湿地公园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
强化湿地建设。为持续做好湿地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提高湿地保护率,亳州市深入落实安徽省关于开展湿地动态调查监测工作要求,组织县区摸清“三调”中各湿地斑块的保护现状、利用状况、受威胁情况等信息,为加强湿地保护、建设小微湿地、提高湿地保护率奠定坚实的信息基础。目前,亳州市正在对涡河、小洪河等河流进行调研论证,编制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方案,今年亳州市计划建成多处湿地保护小区。同时,亳州市申报的涡阳包河省级湿地自然公园总体规(2022-2031年)已通过省自然公园评审委员会评审。
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各湿地公园利用“世界湿地日”“安徽湿地日”“爱鸟周”、摄影大赛、摄影展、健步走等活动积极开展湿地保护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自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施以来,亳州市积极指导各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周内科普宣教覆盖面达到7040人次。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公众对湿地功能及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助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