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MB1543234K/202404-00037 | 组配分类 | 监督检查信息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4-29 | 发布日期 | 2024-04-29 |
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一、选购常识
1.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标识、合格证、出厂日期等。购买具有合格证,标明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并通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2.查看产品装置。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使用电驱动功能行驶时,最高车速不超过最高设计车速,且不超过25km/h;装配完整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当行驶车速达到15km/h时持续发出提示音。
3.查验电动自行车的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电动机型号、电动机连续输出功率、蓄电池类型及容量、轮胎规格等与产品合格证上标注或通过扫描二维码显示的信息是否一致。
二、使用常识
1.不要擅自改装或要求销售者改装电动自行车。
2.不要在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
3.不要放在住宅内、楼道内充电,更不能户外飞线充电。
4.充电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避免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