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311-00160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林长省级考核制度】关于转发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林长制工作导则(试行)》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23 发布日期 2023-11-30

【林长省级考核制度】关于转发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林长制工作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林长制办公室:

    现将《安徽省林长制工作导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    

20231019日     


安徽省林长制工作导则(试行)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更好推进《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实施进一步完善各级林长履职方式,制定本工作导则。

一、林长会议

1.县级总林长每年召开林长会议1-2次,分析总结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林业保护发展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部署林长制重点任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乡、村两级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林长会议。

2.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做好林长会议筹备工作,协调推进林长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3.林长会议的全过程重点事项

1)研究提出林长会议重要议题;

2)起草会议文件材料,征求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方面意见;

3)做好会议记录,起草、送审、印发会议纪要和有关文件;

4)传达和宣传林长会议精神;

5)将林长会议确定的任务分解到各地和有关部门;

6)跟踪调度、协调推进任务落实;

7)适时向本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报告会议所部署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向林长会议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二、总林长令

1.总林长根据林业资源保护发展需要,针对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工作,签发总林长令部署科学绿化、森林防火、林草湿资源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有害生物防、自然保护地监管等重点工作下级林长按照上级总林长令组织开展工作,并督促本级林长办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上一级林长办。

2.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总林长令起草与发布工作,协调推动总林长令的贯彻落实

3.总林长令的全过程重点事项

1)研究提出总林长令重点事项和发布范围

2)起草文稿,征求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方面意见;

3)提交总林长审定、签发;

4)采取文件、新闻、公示等形式发布;

5)宣传、传达和落实总林长令;

6)跟踪调度、协调督促任务落实;

7)适时向本级总林长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向林长会议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三、林长巡林

1.市、县林长巡林注重发现、协调解决林业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乡、村林长巡林注重发现、就地解决问题或及时上报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异常情况。林长会议成员单位配合责任区林长开展巡林。

2.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做好林长巡林的全程联系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3.林长巡林全过程重点事项

1)根据林长责任区一林一档”“一林一策”“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员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运行情况,结合日常工作需要,立足发现和解决问题制定巡林方案;

2)以提醒函等形式提醒林长适时巡林,联系有关单位参与巡林;

3)做好巡林线上和线下记录;

4)梳理林长巡林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

5)提出整改意见和落实措施,明确工作责任;

6)以督办函等形式督促整改进度和工作落实

7)跟踪、汇总工作进展,及时向林长报告结果;

8)销号整改问题;

9)协助林长约谈未完成整改事项的下一级责任林长,督促其按期整改到位

四、林长联系基层

1.县级林长直接联系林业产业基地、林业经营主体和基层林长。乡、村林长直接联系责任区内护林员、警员、技术员,了解林业产业基地、林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协助县级林长开展联系工作。

2.林长制办公室负责跟踪林长联系工作的进展情况,提醒林长可以与巡林结合开展联系工作。

3.林长联系基层全过程重点事项

1)制定林长直接联系林业产业基地、林业经营主体和基层林长的工作清单

2)提请林长采用实地调研、现场座谈、设立林长接待日等方式开展联系工作

3)针对联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并报经林长审定;

4)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方案,跟踪督办,抓好整改;

5汇总并向林长报告问题解决情况,提请林长适时再次开展联系工作

6)指导联系点创新开展工作,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7协助林长约谈未完成交办任务的下一级林长,督促其按期完成

五、林长考核

1.市、县级总林长对林长制考核负总责,林长制考核着重考核制度运行情况、重难点工作落实情况。

2.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制定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工作,并向总林长报告考核情况,摸清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林长制考核全过程重点事项。

1)研究制定考核细则;

2征求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方面意见

3)考核方案报经总林长审定;

4)发布考核方案,指导下级开展自查自评和述职;

5)会同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考评,综合考虑日常工作落实、专项检查、实地督查等情况,确定考核名次

6)考核结果报经林长会议审定;

7)通报考核结果,包括考核名次、存在问题、典型经验等情况;

8)根据考核结果推荐年度督查激励建议名单,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要求成员单位和下一级抓好问题整改。

各市县可参照导则,规范林长履职、完善林长办运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