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1644774E/202404-00043 | 组配分类 | 公共交通服务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道路客运乘车规则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4-03 | 发布日期 | 2024-04-03 |
1.安全须知
①乘客在购买车票或乘车前,请主动接受安全检查,确保携带物品符合规定。
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险品以及管制刀具等违禁品乘车。
③行李应当接受安全检查,不得夹带违禁物品。
2.禁止携带物品目录
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汽油、烟花爆竹等。
管制器具:如管制刀具、钝器等。
有毒物品:如剧毒化学品、农药等。
腐蚀性物品:如硫酸、硝酸等。
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物质等。
3.安全锤、灭火器等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
车辆应配备安全锤和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乘客应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使用安全锤和灭火器协助疏散和灭火。
4.安全警示标志
车辆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如小心台阶、禁止吸烟等。乘客应遵守这些标识的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5.应急疏散标识
在紧急情况下,乘客应遵循应急疏散标识的指引,迅速离开车辆。
6.其他安全防范信息
乘客应了解并遵守以下安全防范信息,如系好安全带、不要乱扔垃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