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16007373246591/202404-00004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发布2024年1号总林长令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1 发布日期 2024-04-01

亳州市发布2024年1号总林长令

3月26日,亳州市市委书记、总林长杜延安签发亳州市2024年1号总林长令,着重从四个方面作出部署,要求各级林长进一步提升履职效能,全力做好2024年造林绿化、森林防灭火、湿地保护等重点工作。 

一是严防森林火灾发生。要求各级林长坚决扛起森林防火主体责任,树牢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紧盯“清明”“五一”关键时段,加强对重点领域防控,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二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维护森林资源安全。落实《亳州市湿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加大对湿地公园等保护区保护力度,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水平,加强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三是提升林长履职效能。认真落实林长会议、巡林和责任区制度和市县两级林长直接联系林业产业基地、林业经营主体和基层林长制度,协调解决林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严格执行“一单一函一检查”工作制度,细化实化林长工作任务,提高落实林长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全面实施绿美江淮行动。要求各地积极推进绿美江淮行动,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加强技术服务和培训,推广先进造林技术,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着力提升森林质量效益,建设高水平城乡一体化绿美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