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1600MB1D75129K/202403-00040 组配分类 安全管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第一幼儿园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第一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6 发布日期 2024-03-26

亳州市第一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亳州市第一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幼儿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指的集体活动是指由幼儿园组织的各节前大型活动、表演、外出等各类活动。

一、主要活动:

1.组织本园幼儿联欢活动;

2.组织幼儿集体郊游;

3.组织幼儿表演活动;

4.其他集体活动

二、组织幼儿集体活动,必须贯彻“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幼儿园在活动前必须对幼儿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人,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外出集体活动

组织外出集体活动必须明确带队领导,配备足够的带队教师,制定应急预案。凡需集体乘车外出的,必须租用或乘坐有客运资格且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且不得超载和超速。

四、组织幼儿集体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

凡在活动中出现意外,在做好应急处理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汇报园领导及上一级领导,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