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1644774E/202401-00077 | 组配分类 | 道路客运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出租车这10种行为,全市正在集中整治!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1-05 | 发布日期 | 2024-01-05 |
近日,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谋划,制定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出租车(含网约车)运输市场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全市出租车行业监管力度,切实提升道路客运服务质量,满足春运期间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需求,确保道路运输市场安全平稳。
此次行动,共分宣传部署、集中整治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2024年1月1日,全市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与今年春运工作同步推进,截至3月5日整治结束。集中整治阶段,各县区组织管理部门、执法机构,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车辆、重点群体等开展各种形式的整治行动,聚焦高铁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场所,聚焦重点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执法力量打好整治行动攻坚战。市局定期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行动期间,重点整治出租车(含网约车)的这10种行为:一是出租车在高铁站、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不按规定进入出租车专用通道)、违规停靠私自喊客揽客的;二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车及其他道路客运经营的,聚合平台企业违规经营的;三是出租车无正当理由拒载、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四是出租车未经乘客同意再搭载其他乘客的;五是出租车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六是整治出租车驾驶员未持有效出租车从业资格证上岗的;七是异地出租车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经营区域的;八是出租车驾驶员语言低俗、衣着不整、车容不洁、车内吸烟、态度恶劣等不文明服务的;九是出租车驾驶员不使用安全带、行驶过程中接打手机、违规变道、随意停靠调头等影响安全的;十是出租车公司不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只收费不管理、违规现象较多的。
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市局成立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执法监督、企业督查3个组,明确工作分工,协调配合,有力推进集中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工作实效。进入总结提升阶段后,将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回头看”,排查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评估整治工作实效,梳理专项行动的有效措施和创新思路,完善常态化市场监管机制,达到强化行业监管、提升服务水平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