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28524325W/202402-00034 | 组配分类 | 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2024年亳州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基本情况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2-18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
农村环境整治事关广大农民的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的文明和谐,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对加快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情况
2024年亳州市共需完成63个(谯城区16个、涡阳县15个、蒙城县16个、利辛县1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1个(谯城区7个、涡阳县8个、蒙城县8个、利辛县8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484条(谯城区54条、亳州高新区19条、涡阳县68条、蒙城县109条、利辛县23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统筹协调。把农村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同农户改厕、美丽乡村建设、大中沟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整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乡村振兴等方面资金,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项目建设发挥实效。
(二)加强过程监管。组织各县区通过互查互鉴方式,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最大限度杜绝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过程截污不彻底、底泥清淤后乱堆乱放、整治后的入河排污口溢流或渗漏等问题。
(三)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督查调度机制,压紧压实各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对农村环境治理任务涉及的具体点位,逐一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新媒体平台,宣传普及乡村生态振兴知识,将农村四项任务及有关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加以固化,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乡村生态振兴的良好氛围,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共建美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