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28524325W/202402-00031 | 组配分类 | 水污染防治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狠抓入河排污口整治,持续提升水环境治理水平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2-06 | 发布日期 | 2024-02-18 |
亳州市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对全市8条主要河流各类排口进行“排、测、溯、治、管”,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2023年国考断面优良比例92.3%,超过年度目标30.8个百分点,为建设现代化美好亳州奠定优良的水环境基础。
一、高位推动。市政府高度重视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多次对入河排污口相关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专门召开协调会推动工作进度。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水利局等部门及责任县区,按照严格国家及省相关规范、要求,开展我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以入河排污口为抓手,实现“收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链条管理,持续改善全市8条主要河流、13个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逐步建成现代化美好亳州。
二、项目保障。为确保高效高质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我市项目化推进排查工作,切实强化了资金、人员、技术等要素保障。市政府专门保障经费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技术支持项目,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专业团队为我市提供技术支持,统筹组织市县二级生态环境部门和89个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规范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形成“事前技术培训、事中指导帮扶、事后质量把控”的工作推进模式,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目录和管理制度体系。
三、精心组织。制定印发了《亳州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将我市西淝河、涡河、茨淮新河、包河等9条河流及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溯、治”各项工作,进一步设定了目标、下达了任务、制定了措施、确定了期限。召开了亳州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现场技术培训会,邀请了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专家,对市、县生态环境系统及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核查人员进行授课。组织了4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技术指导组,分县区对排查溯源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帮扶填报。建立“亳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交流群”,对核查人员排查过程中的遇到的问题,实时在线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