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6007373246591/202402-00012 | 组配分类 | 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林长办关于2023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工作情况总结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2-05 | 发布日期 | 2024-02-05 |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林业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荣获国家级先进个人4人、省级先进集体2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压实林长职责,提升林长履职效能。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林长制改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组织召开总林长会议和专题会议5次,发布总林长令2次,研究部署林长制实施的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总林长职责,多次开展巡林督导调研,协调解决难点问题。针对蒙城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内倾倒生活和建筑垃圾问题,市级总林长杜延安、秦凤玉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问题整改工作,并多次实地督查整改工作,经过集中攻坚和全面整改,该问题已于11月14日完成整改验收销号。二是健全林长履职机制。建立健全林长“三联系”工作制度,市、县级林长分工联系责任区60个,直接联系林业产业基地和林业经营主体120个,联系乡村级林长403名。全市共开展“三联系”活动205次,深入了解林业经营主体生产情况和具体诉求,听取基层林长贯彻落实林长制的意见和建议,解决问题110个,充分发挥了各级林长的统筹协调作用。三是提高林长履职能力。组织开展“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编制印发《亳州市市县级林长工作指南》,组织开展林长工作推进会、林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会、林长制重点工作调度会等各类林长能力提升培训40次,参加人员2140人,发放《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安徽省林长巡林制度(试行)》等培训材料5000余份,切实提升了市、县级林长组织林业资源保护的能力、引领林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推动改革创新和开展依法治林的能力。四是压实林长主体责任。严格督查考核,组织开展2次林长制改革综合督查和2次湿地保护专项督查,印发《亳州市自然资源专报》9期,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基层林长履职尽责。积极推进林长制综合管理平台应用,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林长巡林31万多次,护林员巡护44万多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400余件,促进了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工作调度,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一是协调联动推进国土绿化。组织林业、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联合实施“五项”绿化提升工程,先后召开植树造林动员会和现场观摩会,掀起了植树造林热潮。以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和7个省级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为依托,共完成人工造林0.55万亩、封山育林0.82万亩、退化林修复2.92万亩、森林抚育6.18万亩。新建完善农田林网71.5万亩,成功创建4个省级森林城镇、43个森林村庄,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选派26名林业科技特派员组织开展服务106次、服务涉林主体107户,推广新品种、新技术9项,进一步提升了植树造林的规模和质量。二是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审核审批使用林地建设项目66个,涉及使用林地2002.95亩,足额完成补充林地储备库任务。全面完成国家林草局交办我市的森林督查1096个疑似图斑核实工作。按时完成54个森林样地调查和1484个变化图斑核实任务。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发布一般湿地名录101个,湿地保护小区129个、湿地保护率达51.82%,超过省要求目标。充分发挥“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机制优势,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和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2023清风行动”,查办案件103起,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及贯穿河流水陆安全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入围省人民检察院、省林业局《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成为全省6件典型案例之一。完成2起野生动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审核事项335件。建立森林防火网格化体系,森林火灾零发生。开展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治作业面积93.47万亩。全面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对树势衰弱的6棵古树进行修复,在城市建设中对古树和后备资源予以保留,实行避让保护。三是深化林业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理林权抵押登记4件,抵押金额550万元。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实施“五绿兴林•劝耕贷”,帮助林业企业融资505万元。积极推进森林保险,为全市3.84万亩公益林办理了政策性保险。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蒙城县白杨国有林场与蒙城县蜜友生态养殖场合作发展万只杜仲羊林下生态养殖,经济和生态效益良好。在全省国有林场职业技能竞赛中,我市荣获团体二等奖。四是推进林业产业健康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52.54万亩,其中林下种植49.12万亩、林下养殖2.24万亩、森林景观利用1.18万亩,林下经济产业效益达16亿元。打造品牌战略,扶持新型经营主体,成功申报安徽上元家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为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落实林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1863万元,全市林业总产值达100亿元。
(三)健全管护体系,提高森林资源管护能力。一是制定颁布《亳州市湿地保护条例》。针对湿地管护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深入学习研究国家及省关于湿地保护政策文件,及时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研究制定全省首个《亳州市湿地保护条例》。11月17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实现了林业法治建设的新突破,为全市湿地保护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二是加强林业管护力量。督促涡阳、蒙城、利辛三县强化湿地保护力量,加强林业基层阵地建设,进一步增强队伍凝聚力。今年3月,蒙城县成立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蒙城县林业管理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7名;设立蒙城县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队,配备3名公安民警。三是共建公益诉讼林。蒙城县人民检察院、林长制办公室、国有白杨林场三方共建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探索用“补植复绿”替代生态环境和资源破坏类案件的“修复+补偿+弥补”模式,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整体保护,践行“恢复性司法”,推进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有机统一。目前,该基地已栽植树木90亩、2400余棵,实现“检察蓝”更好守护“生态绿”。四是培育林木优良品种。我市培育的林草植物新品种木瓜“馨香”,今年10月通过省级林草良种认定;引种的华仲系列杜仲良种获省林业局备案,是我省首次备案的国家审定良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24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我市林长制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林业产业化程度不高、湿地公园监管能力不强等问题。2024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全面开展绿美江淮“十大行动”,推深做实林长制各项改革工作,拓展国土绿化空间,严格湿地、林地保护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国土绿化提质扩量。科学推进绿化造林,高质量完成人工造林2400亩、森林抚育4.2万亩,新建完善农田林网庇护耕地面积70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4个、森林村庄43个。加快实施蒙城县、利辛县国家储备林项目。
(二)进一步压实林长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三制度、三联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林长及时研究解决林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林业经营主体遇到的难题,建立问题清单,强化督查考核,形成工作闭环,确保各级林长履职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开展常态化森林督查和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清风行动”,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和非法猎捕、出售、利用野生动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抓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持续推进古树名木修复保护,确保森林资源质效齐升。
(四)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认真实施《亳州市湿地保护条例》,依法依规加强湿地管理,确保各项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湿地保护修复管理水平。推动蒙城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国家验收、利辛县阚泽省级湿地公园通过省级验收。
亳州市林长制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