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600731642621U/202401-00006 组配分类 灾后救助
发布机构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亳州市地震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我市部署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9 发布日期 2024-01-09

我市部署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近日,根据省应急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工作部署,市减灾办下发了《关于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按照全省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方案,细化救助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安定。

二是全面精准摸排,分类实施救助。各县、区要尽快组织开展受灾生活困难群众摸排工作,督促乡镇、街道组织人员走村入户,详细调查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受灾情况、自救能力以及生活方面困难和需求,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尤其要重点摸排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重点实施救助。

三是充分利用政策,全面开展救助。各县、区应急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和工作衔接,用足用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困难儿童保障、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等救助帮扶政策,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要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整合救助资源,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个案问题。各县、区要组织财政、应急、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要积极安排地方救助资金,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严防突破道德底线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