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1600485896289T/202401-00002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发布机构 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预警信息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2 发布日期 2024-01-02

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

 

入冬以来,随着天气转冷,气温已下降至零度,结合全市内河通航实际情况,为确保我市冬季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各有船单位认真落实冬季船舶防火、防风、防冻、值班等制度,加强船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冬季及雾天、船舶操作规定,确保冬季水上交通安全。

二、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冬季恶劣天气对船舶航行的影响,做好预防工作,加强航运企业和涉客运输企业、渡口和码头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为避免寒潮、大风、大雾、强对流等恶劣天气引发水上交通事故,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恶劣天气宣传预警,通过多媒体、短信群发等方式,向辖区港航企业、作业船舶转发预警信息,提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障辖区冬季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2024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