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600MB1D43434G/202403-00038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第十二幼儿园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第十二幼儿园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制度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13 | 发布日期 | 2024-03-13 |
亳州市第十二幼儿园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预防和控制幼儿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幼儿园师幼的身体健康,提高师幼的健康水平,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幼儿园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由幼儿园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组长:宋皖欣
副组长:宫利利
成员:程金金、李梅
二、做好师幼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利用幼儿的健康教育、国旗下讲话、贴宣传画、教职工大会等多种途径,进行卫生知识、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普及教育,使大家逐渐了解卫生保健知识,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减少疾病发生,提高健康水平。
三、做好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工作,特别要做好突发性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
四、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发现师幼患传染病及可疑传染病时应及时报告高新区教育局,并迅速隔离病人,对病人活动的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防止传染病扩散。
五、为预防疾病的传染与食品的安全问题,幼儿园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环境卫生:
1.幼儿园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每周四检查,每周一小结,一学期卫生评比总分列入绩效评比。
2.以班级为单位,坚持每天打扫,教育幼儿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涂污墙壁,确保校园干净美观。
(三)个人卫生:
1.定期对幼儿进行个人卫生检查,着重于衣着、头发、指甲的卫生,并进行卫生教育。
2.班主任要及时做好卫生保健指导,结合各个不同季节特点,对常见病的预防进行教育。
3.认真做好预防近视宣传和教育工作。
(四)食堂卫生:
1.食堂必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
2.食堂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包括临时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厨房工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洁置于帽内。
4.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能使用。
6.采购食品必须新鲜、无毒无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严禁和有毒有害及个人生活用品混放。
7.盛放废弃物的容器要密闭有盖,及时处理,不得外溢和滴漏。
亳州市第十二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