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MB1543234K/202312-00001 | 组配分类 | 监督检查信息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跨境电商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2-01 | 发布日期 | 2023-12-01 |
1.思摩尔国际海外商标侵权案成功维权
2019 年 10 月,思摩尔国际针对某些海外电商平台上 存在的销售假冒Vapor esso等品牌产品行为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提呈商标侵权诉讼,诉讼的被告主要是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将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假冒产品销往美国等地的跨境电商。
2020年9月14日,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令100余名被告向思摩尔国际旗下的深圳麦克韦尔科技支付赔偿金总计 540 万美元,并永久禁售侵害麦克韦尔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思摩尔针对百余家此类跨境电商在美国本土提起了商标侵权诉讼,诉讼过程中,部分被告积极寻求和解,而其他被告则被判赔合计高达540万美元的赔偿金。由此,对于海外商标侵权行为,权利人一定要积极采取维权措施,无论是寻求和解还是坚持诉讼。对于未能和解的,可以适用惩罚性原则,争取获得尽可能高的赔偿额,也可以起到震慑其他潜在侵权人的目的。而如果中国企业在海外侵犯了外企的商标权,那么积极寻求和解是一个值 得考虑的选项。一方面,主动权可以尽量多地掌握在自己手中,另一方面也
避免了高额的赔偿金及诉讼费用。
2. ALLSTAR 诉中国电商案
原告是一款名为 MagicBax耳环的生产商,其通过沃尔玛等实体店以及网店进行销售。原告在美国注册了 MagicBax商标,并且对包含有MagicBax 的包装申请了版权登记,对 MagicBax.com 网站也进行了版权登记,其从中国购进商品然后在 Wish 网站上面向世界的消费者出售。被告在Wish固定的销售行为,因此法院对被告具备属人管辖权。法院从以下三点判定了:原告对涉案商品涉及的版权有效;
被告有非法复制原告作品的行为——这一行为可以通过对比被告原告商品来得出,本案中原被告是本质相同的,只有极小的、一般消费者注意不到的差别;被告的行为完全超出了deminimis 原则,即其复制的部分是原告的核心、关键部分,与原告的产品产生了实质相同。本案中中国电商因侵犯了商标权、著作权,法院颁发了单方救济令冻结了其在美国账户。电商平台的业务如果涉及海外产品销售,应当注意审查出口商品是否在目标国可能侵犯商标权人、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审查产品复制的部分是否为著作权人的核心、关键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