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1644774E/202311-00042 | 组配分类 | 公共交通服务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做好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有关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1-28 | 发布日期 | 2023-11-28 |
高铁站、火车站、汽车南站、汽车北站、市公交公司:
近期,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组将对我市开展检查,为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根据市双拥办要求,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管理办法》、《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试行)》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1.高铁站、火车站、汽车南站、汽车北站分别负责各自场所内军人、退役军人优待优惠政策落实及服务标志、标识更新更换工作,充分利用运用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设施不间断地发布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
2.市公交公司负责市城区公交车内军人、退役军人优待优惠政策落实及服务标志、标识更新更换工作,利用电子屏幕设施循环播放双拥公益广告。
二、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按照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考评标准,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有成效。
二要认真准备。按照任务分工,各自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创建检查顺利过关。
三要强化督查。市交通运输局将会同市双拥办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出现问题影响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的单位,将对相关负责人予以严肃问责。
联系人:沈 亚, 联系电话:5116003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