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MB0P458427/202311-00064 | 组配分类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城市管理局(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1-14 | 发布日期 | 2023-11-14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一、申请条件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城建〔2014〕167号)
1.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3.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6.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二、申请材料
1.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表;
2.固定的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3.提供经营方案安全管理制度。
三、申请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四、法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五、审批结果
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