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600MB1D770289/202403-00033 | 组配分类 | 安全管理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第四幼儿园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第四幼儿园入园、离园接送交接制度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11 | 发布日期 | 2024-03-11 |
为了确保幼儿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幼儿不受侵犯、伤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1.家长应确保幼儿入园和离园回家过程中的安全,执行家长接送制度。幼儿每天的入园、离园由家长亲自接送。凡委托他人接送或自行回家的幼儿家长须向幼儿园说明情况。
2.幼儿放学后家长应按时到园接孩子;家长如果不能按时到园接孩子的,要提前说明或电话告知班级教师。
3.家长如果提前送孩子入园,必须等园门开了以后,家长亲自将幼儿交于老师手中家长方可离去。
4.教师须按规定时间进行集体活动、放学。放学时,家长到孩子所在班位置等待,由当班教师核定无误后再接走自己的孩子。
5.幼儿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幼儿园。家长和教师要教育幼儿不跟陌生人走,更不能擅自离园。要教育幼儿在入园、离园路上注意交通安全,严防坏人侵犯。
亳州市第四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