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600MB1D770289/202403-00029 | 组配分类 | 安全管理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第四幼儿园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第四幼儿园药品管理及幼儿服药制度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11 | 发布日期 | 2024-03-11 |
为了预防药物的误食或误伤,导致幼儿身体受损,影响幼儿健康成长,为了全园师生员工的安全用药,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应妥善保管:
1.剧毒药品和具有腐蚀性的药品,严格与食用药品分开,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放在班级。
2.保健室的药品要求随时检查处理潮解、霉烂、变质、失效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3.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医疗器械按期常规消毒。
二、教师因生病带药上班服用时,必须放好,最好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三、幼儿生病带药,所服药品必须是家长亲自送来,按幼儿园安全服药的规定,写好幼儿班级、姓名、药品剂量,服用方法,并签字登记后,由班级妥善保管。
四、幼儿自己带药来园,又无家长口头或纸条交待的,一律不喂。预防药品、保健药品类原则上不收不喂(体弱儿除外)。
五、保育老师给幼儿喂药时,需确认药袋上的姓名与幼儿本人一致后,并严格按剂量服用。
六、班级不为幼儿存放任何药物,当天带来的药有剩余时要求家长于当天下午接幼儿时一并带走,若不愿带走或未带走的药品于当天下午下班前,由本班老师作遗弃处理,次日不得将遗弃药喂幼儿。
以上各条,要求人人严格遵守,若违反制度,导致幼儿发生意外事故时,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亳州市第四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