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556301263X/202209-00074 | 组配分类 | 风险提示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上级风险提示】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中秋、国庆假日温馨提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9-09 | 发布日期 | 2022-09-09 |
2022年中秋、国庆假日临近,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提示广大游客:疫情防控为先,安全常记心间,文明理性消费,莫去私设“景点”,依法依规维权。
一、疫情防控为先
出游前,提前了解目的地最新防疫政策措施,备齐个人防护用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勤通风等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区域就餐、集中入园(馆)游览时,自觉保持间距,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
二、安全常记心间
自驾出游时提前检查车况,杜绝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控制车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携带违禁物品,行驶途中系好安全带。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处处预防火灾。根据个人年龄、健康、心理等状况,量力而行,谨慎选择漂流等涉水活动,注意听从专业人士的指导。
三、文明理性消费
参加团队旅游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并核验旅行社及导游人员合法从业资格信息。出行前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不购买明显低于经营成本的旅游产品。切莫轻易相信个人以旅行社、导游身份通过短视频、“朋友圈”等方式推介的旅游产品,不要轻易通过微信转账、预付保证金等形式交纳费用,以免上当受骗。
遵守《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环境,保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关爱自然生态,不在景区乱扔垃圾。
四、莫去私设“景点”
近期,一些地方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私设“景点”,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虚假宣传、欺客宰客,存在旅游安全隐患,损害游客合法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广大游客注意加强辨别,莫去私设“景点”,主动抵制,积极举报。旅游市场主体依法应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在经营过程中注意保护生态,注意游客安全。
五、依法依规维权
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请及时与导游、领队或组团社协调沟通,也可向当地公安、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反映。如遇旅游服务质量纠纷,可拨打政府服务热线12345,依法依规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