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600MB1K179456/202402-00004 | 组配分类 | 安全管理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第十一幼儿园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第十一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2-22 | 发布日期 | 2024-02-23 |
关于亳州市第十一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1.保证班级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班内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3.稀粥、菜汤、开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进行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幼儿饮用。
4.幼儿厕所、盥洗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5.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
6.放学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电视、影碟机,拉电闸。要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7.不准私自带幼儿去厨房、地下室、配电室等不安全的地方。
8.带班领导工作时间不能脱岗或干其它事务。
9.对班内出现的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10.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11.如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按相关制度处理。
亳州市第十一幼儿园
2024年春
编辑|杨庆
审校|祝若珍
复核|王文英